记者从海南五指山市纪委获悉,近日,五指山市纪委对因公文处理不及时,对3名干部进行问责,在该市敲响警钟。
据悉,两个单位的3名干部作为公文具体承办人,因企业申请材料不齐,在一时无法办结的情况下,3人没有在领导批示规定的时间内拟文上报办理情况和存在问题,而是采取了压件,待有了结果再上报的处理方式。
直到市整治办开始介入调查,才将办理情况上报市政府,压件时间分别长达50天和44天。
按照《海南省“庸懒散奢贪”行为问责办法(试行)》的规定,对涉及违反“对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消极应对,措施不力,无正当理由未能按照或按标准完成,影响工作推进。
或者工作中懒政怠政、挑肥拣瘦、拈轻怕重,拒不承担组织分配的工作的”规定问题,该市纪委对2名分管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向两个单位下发了问责建议书,要求对3名干部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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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规范监管局公文处理工作,进一步宣贯《党政机关公文处理规定》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日常公文工作实际情况,监管局组织全体公务员对《广东监管局公文处理实施细则》进行了细致的学习。
培训首先介绍了细则制定的依据和背景,随后分公文种类、公文格式、行文规则等九章内容对公文处理实施细则进行了推广解读,并对其中与监管局日常工作密切相关的部分进行了重点强调学习。通过答疑解惑和讨论交流,监管局全体干部职工对新修订后的公文处理流程有了更加清晰和深刻的认识。
培训同时强调,公文是机关上行下达,左右协调的重要工具,规范公文处理是提高工作效率和强化公务行政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处室一定要高度重视,不断增强公文处理工作的责任意识,认真学习、理解相关文件精神,熟练掌握有关工作要求,并积极贯彻落实到日常公文办理的具体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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