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正在争取以人大立法的形式,探索制定前海涉港合同适用香港法律的若干规定,推动前海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建设,建立深港法律查明机制则是关键的配套措施。据悉,由深圳市司法局支持设立的市蓝海现代法律服务发展中心已搭建起首个深港法律查明机制的平台,法律查明机制的初步方案昨日在前海合作区咨询专家意见。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郭毅敏昨日表示,深圳市已经决定要将现有的前海商事法庭升格为前海商事法院,而未来深圳市涉外(包括港澳台)的商事案件拟都放在前海商事法院审理,一方面深圳正在研究前海涉港商事案件适用香港法律问题,另一方面,目前深港法律查明机制在实践中面临操作上的困难,有关法律查明机制还需不断推进和完善。
据悉,目前在内地,只有很少数的涉外民事关系案件在实践中会真正适用境外法律,其中缺乏法律查明机制是重要的制约因素,有关工作面临程序复杂、效率低下、工作耗时长等问题。
省高院院长肯定盐田法院司法改革
南都讯 记者贺达源 5月16日下午,广东省高院院长郑鄂率领省高院副院长谭玲到盐田法院调研司法改革工作。盐田法院院长卢成燕对该院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等情况进行了汇报,郑鄂对盐田法院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司法改革给予充分肯定。
2013年底,盐田区人民法院被确定为“全国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法院”,继续探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改革方案,起草了《盐田区人民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方案的改革目标就是按照司法专业化和法官职业化的要求,以人员分类为基础,以法官为核心。上个月20日,该院遴选出的15名主审法官正式上岗。
郑鄂要求,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一是要注意调动和保持好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后,法官之外的其他人员的积极性。
二是要注意加强对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工作的经验总结,对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不断探索和完善。
三是要继续解放思想,敢于争先,为全省法院的司法改革提供经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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