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主动“露脸”,补贴“因地制宜”。
本周,内蒙古、天津等地相继发布了党政干部差旅费管理办法,对不同级别干部乘坐交通工具、住宿限额、伙食补助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自今年1月以来,全国多个省市陆续参照中央标准出台了地方化的干部差旅标准。
在从中央到地方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大背景下,各地纷纷响应中央要求,用制度化的手段明晒差旅标准,不仅反映了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大势所趋,也是民众的心中所盼。那么,舆论究竟怎么看待这一轮从中央到地方的自我规范行动呢?在这一举措背后,又体现了哪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内涵?
动态
办法大修
多省市明确差旅标准
今年初,国家财政部发布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明确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标准,严格干部差旅费预算管理。
这是中央对延续了7年的干部差旅费管理办法进行的一次大修,其大方向是压缩差旅费相关支出,当中最明显的变化则是改变原先全国统一的差旅费标准,明确由各省区市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制定地方化标准。
半年来,已有北京、安徽、山东、四川、湖北、上海、广东、贵州、山西、辽宁、陕西和广西等地财政厅参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并陆续在官网上公布了各自的差旅费标准表。
记者发现,最早发布标准的是北京。在财政部发布相关办法20天后,北京就出台了《北京市党政机关差旅费标准管理办法》。不过在该办法中,凸显地方自主动作的市外差旅的住宿费限额和伙食补助标准则没有予以数据化明确,只是说明“依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进入2月,安徽、山东、四川和湖北也相继公布了自己的差旅费标准管理办法。其中,山东的标准最为清晰,主要表现在两点:一是在明确区分省内和省外标准的基础上,将省外差旅的几个资费标准按照地域、官员级别进行了数据化明确。根据该办法,山东明确在出差省外的住宿费限额上,省部级干部的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天800元,厅局级干部按出差地不同标准介于450元到500元之间,其他人员则从310元到350元不等,伙食补贴则除西藏、新疆和青海三地为120元外,其他统一为100元;二是在省内标准上,山东还按地市不同进行了明确。其中,住宿方面,省部级干部标准仍统一为800元,厅局级干部和其他人员则分为三档,餐补标准则统一为100元。在此之后,上海、广东也紧跟而上。到了五月,则迎来了又一个发布高峰。
期待
公众认可
望透明化拧紧“执行阀”
在从中央到地方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大背景下,各地纷纷响应政策要求,用制度化的手段明晒差旅标准,不仅是政府科学化行政的必须,也是群众的心中所盼。
百度指数显示,近半年,关于干部差旅费的搜索指数一直呈上升趋势,其中最高峰值曾达到了1020。5月份以来,整体搜索指数环比增长了18%。
在这些关注中,舆论较为集中地对这一政府自我规范举措予以了肯定,绝大多数媒体都评论认为,明确干部差旅标准是好事,因地制宜的出差标准更是深得人心。而这些举措体现了政府行政的不断透明化,既赢得了民众认可,也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
当然,也有少数质疑的声音出现。有媒体综合梳理后发现,虽然发布时间不一,各省份却显示出了较高的默契度,标准基本一致。比如,在出差省外的住宿费限额上,各地标准几乎一致。省部级干部的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天800元,厅局级干部按出差地不同标准介于450元—500元之间,其他人员则从310元—350元不等。
更多的舆论则对这一波行动,寄予了更高的期望。“只建立制度还不够,要通过进一步的信息公开来支撑。在公开标准之后,期待加强信息透明、监督力度,坚决遏制差旅费上的腐败。”
有媒体指出,落实干部差旅标准,离不开严格报销制度和审计监督力度。但一头使劲是不够的,还必须从规范公务接待的另一端来避免“超标准消费可能留下的腾挪空间”。
新华网评论认为,公布标准只是个开始,如何将标准落实为行动,还有待实践检验,特别是一些具体执行环节,要拧紧“执行阀”,做好“硬落实”。比如,完善差旅报销的财务制度,不但要晒干部差旅费的标准,更要晒一晒差旅费的账单。
观察
新规频出
从制度上约束“乱花钱”
事实上,由于党政公职人员差旅费标准多年不变,加上在具体实际中,规定归规定变通归变通,超标准出行、超标准住宿屡屡发生。有媒体就指出,“一些地方、部门的党政干部把公务出行甚至当作"面子"和"礼遇",视作自身特权,被群众广为诟病”。
因此,去年以来,在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等行动下,中央已先后出台了与会议费、临时因公出国经费、培训费等一系列开支相关的管理新规,从制度上约束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花钱行为。
而在地方上,各地方政府也积极按照中央要求,纷纷就如何从制度上规范政府行为、推行节约型行政展开探索。以广东为例,近几年,广东省政府自我加压,实行严格的支出控制措施,加大行政公开力度,力推“十个严控”,并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经费节约统计通报制度,完善落实行政事业单位经费节约考核机制。
近日,广东省政府发布《2014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五方面的信息公开。在备受关注的晒“三公”问题上,提出从2014年起,所有县级以上政府要公开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
显然,从干部差旅标准化到“三公”公开到县,其目的都是希望通过标准的主动“露脸”,让制度管住行动,从而营造出一种让群众都“看得见、看得懂”的社会化的监管氛围,使可能滋生腐败的黑暗角落都暴晒于阳光之下,最终做到制度化监管的“内化于心,外现于行”。
毋庸置疑,这些从细化制度设计上提升政府行政规范化的举措,真正体现了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科学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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