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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鞋帽类的质量问题是热点 汕头一季度消委会数据直击消费投诉热点

消委会接诉后,于1月22日派员对该情况进行核实,经过对双方进行调解,店方同意对翁先生购买的梳妆台桌进行更换,双方对该调解表示满意。经调解,经营者向郑先生赔礼道歉,郑先生表示谅解,并对消委会工作人员对经营者进行批评教育,表示满意。

  电子电器类投诉量减少


  服装帽类的质量问题是热点商品的质量问题依然是投诉焦点电子电器类售后承诺难兑现


  投诉家用电子电器类10宗,占总投诉数的27.03%;服装鞋帽类6宗,交通工具类4宗,日用商品类和生活、社会服务类各3宗,医药及医疗用品类、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类和电信服务类各2类,教育培训、公共设施、首饰及文体用品、食品类及其他商品服务类各1宗。在这些投诉当中,涉及属质量问题投诉有12宗,占总投诉数的32.43%;售后服务问题投诉有9宗,占总投诉数的24.32%。


  这是今年第一季度市消委会一组统计数据分析。近日,记者走访消委会了解到,商品的质量问题依然是投诉的焦点,而且服装鞋帽类的质量问题更需要引起重视。


  电子电器类投诉量减少


  在一季度的分析数据中,投诉家用电子电器类10宗,占总投诉数的27.03%,比去年同期减少5宗,其中通信类产品是投诉的主要问题。今年2月13日,消费者李先生反映他于1月10日在峡山“××电讯”买了一部手机,并持有写明30天内如有质量问题包退换货等内容的发票。随后,李先生发现手机出现质量问题,先后两次前往该店想换一部新手机,但该店负责人否认手机出现质量问题,肯定是人为弄坏的,无法退货。为此,李先生向潮南区消委会投诉。接诉后,区消委会对该情况进行调查,发现李先生的手机外壳上有刮花的现象。经调解,双方一致达成协议:“××电讯”为李先生更换一部新手机,李先生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并向消委会表示感谢。


  服装鞋帽类的质量问题是热点


  在商品投诉中占据较高比例的是服装鞋帽类,有6宗,占总投诉数的16.22%,其中尤为突出的是服装的质量问题。高先生于今年1月2号在天猫商城“××官方旗舰店”(所在地在潮南区)购买了一套内衣,穿后出现痕痒的症状,认为质量有问题,与商家协商退换,但商家不同意,并要求消费者对内衣进行检测。故此,高先生向潮南区消委会投诉,消委会接诉后,经过一番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商家同意高先生退货,并在网上通过支付宝退还高先生购货款98元。


  商品的质量问题依然是投诉焦点


  从投诉的12宗商品质量问题中,日用商品类3宗,而且消费者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是日用商品类的材质差等问题。如翁先生向潮南区消委会投诉称,他于今年1月18日在“××家私店”购买了一套梳妆台,当天下午送货到家后发现桌面的面板开裂,随即联系店方,但店方不予处理,翁先生向消委会投诉,要求更换一台新的梳妆台。消委会接诉后,于1月22日派员对该情况进行核实,经过对双方进行调解,店方同意对翁先生购买的梳妆台桌进行更换,双方对该调解表示满意。


  电子电器类售后承诺难兑现


  对于售后服务问题的投诉,一季度有6宗,占总投诉数的12.5%,主要问题体现在手机、空调、冰箱、彩电、洗衣机等。比如消费者购买时厂家承诺的三包期限在出现问题后,三包期内经营者拒绝为消费者提供免费修理;维修时间随意性大,并常以各种不合理借口延期维修;售后零配件价格不公开透明,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今年3月10日,潮阳区消委会接到区政府12345热线转办单:消费者马小姐于2月15日在“××商行”购买一部手机,价格460元。3月9日发生故障,拿到该店要求修理时,商家称没有保修的义务,消费者认为商家的态度不合理,指出产品的说明书、保修书都有注明半年的保修期。马小姐向潮阳区消委会寻求解决。区消委会派员前往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经营者同意退还马小姐购货款460元,马小姐表示满意。


  合同问题马虎不得


  在投诉中,合同问题投诉也有6宗,占总投诉数的16.22%,其中在娱乐场所或餐厅消费、网络购物等成为投诉的重点。今年3月6日,消费者郑先生向潮阳区消委会投诉:他于当天在“××KTV”消费,并自带一些酒水,但该娱乐场所经营者不允许郑先生自带酒水。郑先生认为此规定不合理,请求区消委会帮助解决。区消委会接诉后,前往现场调解,指出在娱乐场所或餐厅经营者以各种格式条款方式,作出限制消费者权利,免除自身责任等对消费者是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经调解,经营者向郑先生赔礼道歉,郑先生表示谅解,并对消委会工作人员对经营者进行批评教育,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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