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陈先生的跑步鞋气垫在“三包”期内人为损坏,在维修时遇到难题—气垫坏了不能维修。经对气垫鞋销售市场的调查,有关部门发现,商家普遍对“气垫坏了不能维修”的事实未形成书面说明,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日前,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鹿城区消保委联合发布今年第七号消费警示—谨慎选购气垫鞋。
经有关部门调查发现,因为气垫鞋价格较高,现实情况中,不少商家为保证销量,销售时对气垫鞋存在的后续维修难题只字不提,气垫破损后产生消费纠纷的案例并不少见。
有关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选购气垫鞋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事项:
1.气垫作为容易破损的部分,一经损坏就会导致鞋子无法正常使用,商家在销售时应当有书面说明,否则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2.购买气垫鞋,应考虑年龄因素,不是所有人都适合穿气垫鞋。1—7岁学龄前的儿童不应穿气垫鞋,它可能会给孩子带来意想不到的伤害;8—15岁的孩子应少穿或尽量不穿气垫鞋;16岁以上或骨骼已发育成熟的人才可以穿气垫鞋。
3.选择气垫鞋时,气垫的高度最好不要超过1厘米(1指宽的高度)。
4.气垫最好是不外露的,外露气垫容易损坏,也更容易造成意外伤害。
来源:温州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