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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半年立案处理环境污染案件共1434起

河北省启动“利剑斩污”专项行动,针对电力、钢铁、水泥、玻璃等重点行业和小电镀、小制革等重污染小企业开展排查,严厉打击自动监控数据造假、恶意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6月25日上午,省公安厅召开表彰大会,对石家庄市公安局等85个先进单位和石家庄市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支队大队长季根深等101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从去年2013年11月到今年5月,河北省启动“利剑斩污”专项行动,针对电力、钢铁、水泥、玻璃等重点行业和小电镀、小制革等重污染小企业开展排查,严厉打击自动监控数据造假、恶意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记者从25日举行的河北省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利剑斩污”专项行动总结表彰会上了解到,在为期半年的专项行动中,河北省公安和环保部门联合检查涉污企业3万多家,立案侦办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434起、破获110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94名,其中刑拘536人、逮捕215人、移送起诉387人。


  从2013年11月到今年5月,河北省启动“利剑斩污”专项行动,针对电力、钢铁、水泥、玻璃等重点行业和小电镀、小制革等重污染小企业开展排查,严厉打击自动监控数据造假、恶意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这也是河北省环境安全保卫警察建立以后,公安、环保联合开展的第一场大规模专项行动。


  记者了解到,在专项行动中,针对利益盘根错节、办案阻力大的特点,河北省采取“异地用警、提级侦办”,省公安厅和环保厅“一竿子插到底”,对19起重点案件进行了直接查处。联合执法过程中,采取明察和暗访、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昼查和夜查相结合,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督查的方法,改变了过去环境执法进门难、取证难、抓现行难的被动局面。


  利剑斩污 之 动态


  半年抓获环境犯罪1494人


  2013年11月18日起,我省开展“利剑斩污”行动,专项治理环境污染。截至今年5月31日,半年来全省立案侦办环境污染案件1434起,破获110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94人;查处治安案件1793起,处理违法人员2276人,检查排污企业31869家(次),发现环境违法企业2329家,取缔1304家,责令整改796家,行政处罚364家。


  6月25日上午,省公安厅召开表彰大会,对石家庄市公安局等85个先进单位和石家庄市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支队大队长季根深等101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据介绍,截至目前,我省公安、环保部门在全省范围联勤联动2万多人次,环保部门移送案件282起,行动期间,共收到各类举报3700多件,核实违法犯罪线索218条,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233名。


  省公安厅厅长董仚生表示,继续以“零容忍”的理念,向环境污染犯罪开战,以打开路,以打树威,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为建设生态河北、美丽河北提供良好的保障和服务。


  利剑斩污 之 效果


  1-5月全省大气环境质量好转


  和表彰会上公布的一连串案件数字比,是全省空气质量的好转。经过各地、各部门、公安、环保的共同努力,今年1—5月份,我省大气环境质量有了好转,PM2.5下降7.4%、PM10下降6.1%、二氧化硫下降26%、一氧化碳下降19%、臭氧下降14.4%、二氧化氮持平。


  据介绍,“利剑斩污”行动中,省公安厅、省环保厅建立了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机制,创造性地采用了“异地用警、提级侦办、追根溯源”的战术战法。公安部门的全力支持,改变了环境执法进门难、取证难、抓现行难的被动局面。即使如此,仍有一些企业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存在利用夜间偷排偷放、利用渗井渗坑或暗管排污、治污和监控设施运行不正常、非法开采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突出的表现是,大气污染依然严重,今年1-5月份,全省11个设区市超标天数平均为103天,占68.2%,5月份全国空气质量排名较差10个城市中我省仍占6个;重点流域水环境问题突出,劣V类水质断面仍占30%;重金属污染、危险废物、电磁辐射污染等环境问题日益凸显。


  对此,省环保厅厅长陈国鹰表示,查处污染案件,环保、公安联手将继续推行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


  利剑斩污之案例


  焦化直排毒气超标138倍


  今年3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邢台某焦化公司工程部经理)明知污水处理站生化池活性污泥死亡、蒸氨废水不能达标处理的情况下,向总经理王某某汇报后,继续将未达标处理的污水用于熄焦塔补水,致使污水中有毒物质挥发酚(沸点在230℃,能与水蒸气一起蒸出的酚类,经检测超出国家标准138倍)在熄焦时被直接排入大气,造成严重污染。张某某还指示犯罪嫌疑人张某、陈某捏造虚假数据应付环保检查。经邢台市公安局立案侦查,6月16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张某、陈某被批准逮捕。该案系我省立案侦办的首起涉气污染环境刑事案件。


  非法处置危废排毒气


  2011年7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杜某先后从河北某化工集团、石家庄某药业集团下属三家企业等多家企业,收购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共计5000余吨,采用瓦罐焚烧等简单工艺加工处理,将其中有毒有害物质直接排放到大气中,造成严重污染。经冀州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终结,该案于今年5月9日移送当地检察院审查起诉。


  危废焦油渣倒卖给砖场


  2013年7月至今年4月间,犯罪嫌疑人高某利用犯罪嫌疑人姜某负责的秦皇岛抚宁县某危废处理站资质,与沧州某化工公司签订HW11类危险废物的处置协议。高某违反协议,将沧州某化工公司的危废焦油渣倒卖给犯罪嫌疑人李某,李某又将焦油渣倒卖给砖场,累计达到1200吨。经沧州市公安局立案侦查,高某、姜某、李某分别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汽车4S店违法处置废机油


  今年1月以来,石家庄市区某汽车城部分4S店违反国家对危险废物(废旧机油)定向回收、处理的有关规定,私自将废旧机油出售给个体商贩,由个体商贩转卖给正定新区某村内的5家非法处置窝点。该5家窝点有的将收购来的废旧机油沉淀、去杂质后直接分装销售;有的进行提纯加工后进行分装、贴牌销售,主要销往山东等地,非法获利10万元到15万元不等。经石家庄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刘某等12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医疗废物制造塑料颗粒


  今年4月,犯罪嫌疑人黄某、谢某、李某、冀某回收塑料输液管、输液袋,非法制造加工塑料颗粒。经阜平县公安局缜密侦查,4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警方当场查获医疗废物165余吨。6月9日,该案被移送至当地检察院审查起诉。


  非法处置进口废旧塑料


  2011年1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的塑料加工厂在没有办理工商、税务等手续的情况下,利用他人提供的从国外进口的废旧塑料数次加工生产塑料颗粒。截至查获时,共加工处置进口废旧塑料300多吨,获利数十万元。经玉田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王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70吨废液污染部分陡河


  今年3月15日至17日,犯罪嫌疑人朱秀某将朱春某非法镀锌过程中产生的70余吨废液倾倒在陡河丰润段河面,造成陡河部分水域严重污染。经唐山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终结,该案于5月26日移送至当地检察院审查起诉。


  非法排放皮毛鞣制污水


  犯罪嫌疑人刘某向犯罪嫌疑人王彦某、王东某、徐某、蒋某、吴某等人提供厂房设备,使用铬鞣剂等化学品对羊皮进行脱毛处理,产生的污水不经任何处理,通过暗管直接排入污水管网中,造成环境污染。经保定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终结,犯罪嫌疑人王彦某、王东某、徐某、蒋某、吴某等人被批准逮捕。2013年12月23日,该案被移送至当地检察院审查起诉。


  废酸危险废物随意倾倒


  2013年12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苏某在未审核犯罪嫌疑人于某是否具有处理废盐酸资质的情况下,与其达成处理协议,由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于某等人多次从天津、霸州等地多家金属制品公司运输盐酸,倾倒至静海县台头镇、文安县滩里镇,造成环境污染。经文安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终结,今年4月8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于某、刘某、苏某、靳某靼、靳某凯等人被批准逮捕,5月29日该案移送当地检察院审查起诉。


  倒卖混杂危险物的废玻璃


  2013年,犯罪嫌疑人麻某、王某从沧州市某药业公司非法收购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破损、废弃药品玻璃安瓿瓶和输液玻璃瓶,加工分类后销往衡水及河南、山东等地。后经沧州科技事务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涉案废旧玻璃中混杂的液体为危险废物。经沧州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麻某、王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来源: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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