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上市的表现走着齐刷刷的步调,即先按照“集合竞价阶段不得超过发行价120%和80%”的规定向上秒停,再按照“连续竞价阶段不得超过发行价144%和64%”的规定,在第一次秒停了30分钟之后再秒停于涨幅44%,直至收盘。
接着,每天开盘均以10%的速度继续涨停。对于想“搭便车”的投资者,只能欣赏其一路绝尘而去,根本无法半路上车。截止本文脱稿,第一批的三只新股已是连续5天均涨停,且尚未有打开的迹象,而周三最新上市的三只新股一样地毫无悬念地涨44%。
这不是什么新闻,也是投资者在“新规”下毫不费力就可以预见到的事情。因为为了解决以前新股发行的“三高”问题,最新一轮的改革对发行价格方面有了明确的约束:一条红线是“行业平均市盈率”,另一条红线是“募投项目所需资金”,超过的需要刊登公告披露详情。
6月26日重启第一批新股上市至今,发行市盈率从10几倍到20几倍,还没有出现高于行业市盈率的情况。而低于行业市盈率的结果,当然更具有“投资价值”了。新股本就不败,加上具有投资价值,大家趋之若鹜,新股一路涨停,也就再正常不过了。
面对这种局面,市场又有不满之声传来。虽然笔者对监管层这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做法也并不认同,将之称为是一种“锯箭法”,不过,从历史上新股发行制度的种种改革来看,确实也存在“众口难调”的事实。
其实,新股的深层次问题并不在这些细枝末节上,而是诚信和法治的问题。一是公司发行股票募资的目的,投资者角度看总脱不开“圈钱”的质疑。这几年民营企业上市成为主力,而上市后的种种表现,基本印证了这一质疑。造假上市的,令人怵目惊心;高管辞职兑现的,成为一种潮流。
这些奇葩现象放任自流,可说是一种“自毁长城”的行为,至少市场在一个比一个令人咋舌的违规案例中沉沦下去。二是监管层对于法治的认识。喜欢运动式的监管,让市场总在“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恶性循环中瞎折腾。而对于违规者的惩戒,则总也改变不了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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