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卖场陈列中,货品陈列应遵循色系陈列的原则,把同一色系、相近色系或能相互组合的色系的产品陈列在一起。这样可以达到卖场简洁、有序、美观的效果。
⑵ 卖场陈列中,应将按系列设计的同系列产品陈列在一块区域,使产品呈现完整、美观的效果。
⑶ 卖场陈列中,应将相同风格的产品系列陈列在同一区域。
⑷ 货品不全或同一系列服装较单调时,同面料同质地的服装可以分配到其他系列中陈列。
⑸ 陈列中每款产品码数应齐全,并由小到大陈列;货品丰富时,旧款可以不齐码、齐款、齐色陈列;如货物不齐码,挂两个码或者相同码。
⑹ 陈列的基本要求:
◆ 衣架、挂架应统一型号、统一方向;
◆ 新衣架的包装物取掉;
◆ 衣架不可破损,有灰尘污渍;
◆ 链架的链张度要一致;
◆ 服装标签不外露
◆ 原则上正面挂架陈列最新、最完整的货品。
⑺ 陈列时上衣在前,下装在后,短衣在前,长衣在后。
⑻ 卖场陈列中,原则上按低价、中价、高价把货品陈列在卖场的前场、中场、后场。
⑼ 应根据天气变化,调整卖场中厚薄、长短服装的陈列位置:天气热时,薄、短产品陈列前场,天气冷时,厚、长产品陈列前场。
⑽ 有多个季节的产品时,产品陈列应按季节分区陈列:原则上新产品促销时,则过季产品应陈列在前场。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