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不守组织运行规则的成员实施惩处,相对于任何一个主管,都可能会感到于心不忍,难以为情,往往不免迁就宽容,尤其是对于关系和自己比较亲近的成员。他们这实际上是没有明白恩害之间的关系。
《黄帝阴符经》明确指出,“天之无恩而大恩生,恩生于害,害生于恩。”
严师厉罚出贤人,慈母宠惯养罪人。这是人的教育成长过程中的一个普遍规律。严厉的教育约束才能把人砺炼成贤德之人,相反,娇惯却直接是坑害被娇惯的对象。严是害,但对被严教者而言却是利,却是恩,严师厉罚出贤人。
谁会希望自己成为一个混蛋!娇惯是恩,是爱,但这种恩爱却直接使被娇惯的人好逸恶劳,为所欲为,不知约束,最终进入社会后,成为人渣,被人唾弃,被社会惩处。这则是害了。
所以对于员工的管理,必须严,严是对企业组织的负责,更是对岗位员工个人的负责,对社会的负责。一个主管要对下属员工负责,也就必须基于这一理念进行思考。只要处于公心,真心站在企业发展的角度思考问题,持对下属员工负责的态度,对下属员工严加管束,你就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严格管理。不要怕得罪人,否则,怕得罪人不仅仅是得罪人,而是陷害人。
在此很重要的一点要注意,这就是管束员工不能出于自己个人利益的考虑。如果有个人利益关系掺杂在其中,这种从严管理无论最终结果如何,也都难以得到被管束对象的认同,甚至从情感上给对方造成伤害,让对方记恨一辈子。
并且只要是出于公心,也有理由理直气壮地对下属员工实施管束,明确告诉对方,对对方的严,是对企业组织的负责,更是对下属员工个人的负责。确立并贯彻了这种理念,对下属员工的严管,也就不会发生对立和冲突。
对下属员工没有管束不行,但这种管束必须站在对下属员工负责的立场上来实施。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严管束不会损害成事的人和条件创造,同时又有助于推动这一条件的创造。
任何人都不是一个猪,吃了睡,睡了吃,总希望能活出自己的尊严,活出自己的价值。作为老板或主管,也就必须时时提醒下属员工,珍惜自己的时间,合理运用自己的时间,以在自己获得物质利益的同时,也获得人生价值的实现。
这就要求一方面要为下属员工提供实现人生价值的舞台,让下属员工有充分大的发展余地。另一方面又要不断鼓励下属员工,挑战责任更重,困难更大,得付出更多努力的工作,并通过这种工作的完成,以实现其自身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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