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由零申报向有税申报转变。零申报对税务机关来讲,仅代表纳税人在正常申报,除此没有实际意义,同时还增加了税务机关的人力、物力和成本,对小微企业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国家出台月收入2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等优惠政策,税务机关何不“扶上马送一程”,推行有税申报制度,将纳税申报责任真正交还给纳税人?
纳税人根据纳税义务发生情况自行申报,有纳税义务发生则申报,无纳税义务发生则不申报,减轻无业务或者暂不经营市场主体的纳税费用负担,改革非正常户认定制度。
二是由发票控税向资金流控税转变。“以票控税”为保障财政收入、监控税源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为纳税人供应发票已经成为税务机关应尽的义务。随着小公司“一地多照”、“一照多地”现象的日益增多,税务机关对发票的监管将面临更为严峻的形势,同时小微企业经营活动“白条交易”占比较高,“以票控税”也难以奏效。
税务机关应该转变监管思路,着手准备向“以资金流控税”迈进,依托金融网络,加快推进各类政府信息共享,建立“货币—银行—企业”监控体系,从纳税人的资金流来监控纳税人的税收流,从根本上实现对企业税收的有效控管。
三是由垂直征管向网格征管转变。目前,税务机关按照垂直管理体系,把分散的税源逐级征缴上来,这种管理加征管的方式,可以将税收触角延伸到“末梢”,但很难触及征管的边界。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未延长征管的纵深,但极度扩展了征管边界,有专家称,我国城市小规模纳税人的统计已进入“每平方米”。
有效管理税收,就是要在垂直管理基础上,借鉴社会管理创新经验,实行税收征管的“网格化”。依托城市管理以及数字化平台,管理辖区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成单元网格,通过加强对单元网格的管理,使被动征管转变为主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与此同时,税务机关要充分发挥电子税务局作用,扩大同城通办业务范围,进一步简化涉税流程,推进对简单涉税业务经营者的便捷征管,实行简易核定、简易申报、简易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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