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毕业生走出“最难就业季”,记者12日从河南省省人社厅获悉,省政府出台《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通过一系列优惠政策扶持大学生就业创业。今后,高校毕业生实名注册开办“网店”,也能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政府财政贴息。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城镇化进程和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充分挖掘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及残疾人服务、农技推广等领域的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对高校毕业生在扶贫开发重点县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申报相应职称时,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或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对到各类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协助办理落户手续,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方面享受与国企事业单位同等待遇。
重点开发基层和社会服务岗位
小微企业吸纳大学生 最高可享200万小额贷款
为鼓励小型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的,给予1年的社保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15年年底。科技型小型微型企业招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开展岗前培训的,各地要根据当地物价水平,适当提高培训费补贴标准。
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自主创业的,其档案可由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
今年起实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省人社厅表示,自今年起,我省将在三年内实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即通过提供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帮助和扶持更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逐步提高高校毕业生创业比例。
通知要求,今年起,全省各高校要将创业教育课程纳入学分管理范围,原则上不少于32个学时。有自主创业意愿的在校大学生可向学校申请保留学籍2年。
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年累计实际利润额或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的,实行减低企业所得税税率政策和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实行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我省将设立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多渠道为毕业生解决反担保难题。对毕业生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或开办“网店”并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实名注册认证的,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对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初始创业者,取得工商税务登记并稳定经营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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