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丰润区消协成功调解一起因黄金(1306.15,-3.21,-0.25%)饰品价签与检测证书标注不一致,未明白告知消费者而导致的消费纠纷,金店补偿消费者1000元。
消费者霍女士从丰润区某金店购买了一款价值6000元的金手镯。回家后发现,价签与检测证书标明的纯度不同,价签标明的是4个9,检测证书是3个9。霍女士认为该金店有售假行为,因此投诉到丰润区消协。
接到霍女士投诉后,丰润区消协工作人员立即与该金店取得联系。该金店拿出了与消费者金手镯同一批次的检测报告,显示国标只检测到3个9。该金店负责人称,现在金饰品存在国标和企标两个标准,因国标检测到3个9,故不存在售假行为。
消协工作人员为此走访了专业人士并了解到:目前在国家《首饰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首饰行业和国内生产及销售的首饰)标准中没有“万足金”的说法,国家规定黄金首饰的最高成色就是3个9(纯度千分数最小值999),表示为“千足金”。也就是说,在目前国标下,黄金首饰纯度超过千足金以上的皆称为千足金。
丰润区消协明确告知该金店,应依据《金银饰品标识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国内生产并在国内销售的金银饰品,应当标明生产企业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经备案的企业标准编号”,对店内所售金饰品进行明确标注。
经过丰润区消协工作人员耐心调解,该金店负责人表示今后一定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明确标注。签于销售人员当时没能为消费者用专业术语解释清楚,该金店补偿霍女士1000元。
来源:环渤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