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商品而言,照明的主要目的是:
增强商品的色彩与质感:经过光的照射,如暖色光照射在暖色调的商品上,可以加强商品的色彩效果,经由玻璃器皿或有光泽的物品反射的光线,更增添了商品的精致与高贵;
强调商品特征:经过精心设计的投射光束,使商品与背景分离,从而产生空间感;此外,色光是具有表情的,它可以烘托制造出特别的气氛,使商品的内涵得以诠释,达到展示的最终目的。
针对顾客,照明的目的是:
吸引顾客的注意力:当商品不能从周围的环境中凸现出来时,光线就可以发挥它的作用了,例如:利用亮度、色调的反差,可以使顾客的注意力集中在特定的商品上,从而达到了视觉引导的作用;
提高商品的亲和力:经由色光照射,商品会产生柔和、温暖的感觉,使顾客获得心理上的欣快感,进而对商品产生好感,以至于产生购买的欲望。
橱窗照明是针对过往行人而设计的,因此,橱窗内的亮度必须比卖场高出2~4倍。
橱窗的照明不仅要有美感,同时也必须进行商品的视觉强化和气氛的烘托,所以,可采用下照灯、吊灯等装饰性照明,使灯光层次分明,具有表现力;同时应避免平均、单一的亮度,而应采用’隋调式照明;此外,配合不同季节的商品陈列,照明要注意色温的协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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