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测绘地理信息局公文处理实施细则》、《四川测绘地理信息局印章使用管理办法》、《四川测绘地理信息局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稿酬管理办法》印发实施。
《四川测绘地理信息局公文处理实施细则》共十五章、七十六条,从公文种类、格式、行文规则、起草、审核、签发、收发文办理、归档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该《实施细则》结合了最新版《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要求,在公文种类、格式等方面,对原有制度作了有针对性的修订,对全局公文处理具有重要的操作和指导意义。
《四川测绘地理信息局印章使用管理办法》共五章、二十二条,对印章的制发、保管使用、停用和销毁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印章的管理和使用要慎之又慎。《办法》的实施有利于加强印章使用管理。
《四川测绘地理信息局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稿酬管理办法》分十条,在稿酬支付标准和全局信息宣传员工作评比等方面,较原制度做了更为详细全面的规定,突出稿酬累加制和双稿酬制。
《办法》将能够进一步调动各单位各部门的宣传积极性,有利于持续加强全局政务信息工作和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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