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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对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箱包皮具规定不同

新《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了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等4种商品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外,同时还规定,“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新《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了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等4种商品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外,同时还规定,“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那么,箱包皮具是否属于“其他商品”的范围?本次调查发现,13家销售箱包皮具的电商中有6家对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做了限定,其是否扩大了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商品的范围,将一些本不应排除在无理由退货之外的商品排除在外呢?

  奢侈品及高价格商品

  奢侈品牌是市场上所有品牌中的高端品牌,价格相对较高。在调查中发现,电商中对奢侈品及高价格商品是否被划为豁免商品存在争议。

  其中有3家网站把奢侈品牌设定为豁免商品,如走秀网规定“奢侈品频道下的所有品牌的商品、3000元(含)以上商品签收后非质量问题不予退换货”;当当网规定“奢侈品签收后无质量问题不予退换货”;京东同样规定“收藏品类商品、奢侈品无质量问题,售出后概不退换”。

  但是也有一些网站没有把此类商品排除在无理退货之外,如尚品网,涉及七八十个箱包品牌,其中也不乏奢侈品牌,却规定所有品牌都享受无理由退货。同类的商品为何电商的规定不同?售卖箱包皮具的电商判断不宜退货的商品标准是什么?消费者是否可对奢侈品牌行使后悔权呢?这个问题值得商榷,需要有关立法部门对其进行明确。

  活动特价商品

  许多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达到促进销售的目的,实施了打折、特价等促销手段。但在调查的电商中发现,麦包包将活动特价商品排除在无理由退货之外,其规定“活动特价商品,如无质量问题,不支持退换货”,据调查,如此规定的商家不只一家,已成为默认的行规,此类电商的的做法是否违背了相关规定?

  据专家介绍,这属于商家单方面的格式合同,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和《商务部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因此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预售模式商品

  预售是电商经营的一种模式,是先聚集消费者的订单,再进行生产、流通、销售,是典型的C2B(消费者驱动商家)模式,一般“新上市”“探市”“定制专款”“稀缺限量”“当季时令”等商品采用此种模式。此次调查中,发现一些电商将预售模式的商品排除在无理由退后之外,如天猫规定“预售模式的商品不参加“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虽然这种模式的目的是为了避免盲目生产,节省成本,但是购买此种模式的商品就不能享受无理由退货的规定?

  代购商品

  随着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和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国内的商品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所以海外代购应运而生,这些商品或在国内市场未上市,或其价格比较便宜。由于代购商品来自于世界各地,如实行无理由退货时,会受到物流长、运费贵、跨国法律等荆棘,所以部分网站将代购商品排除在无理由退货之外,如蘑菇街,规定“所有预定特殊尺码、代购商品等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服务”。

  对于代购商品是否适用于无理由退货,卖家和买家有着不同的看法。卖家认为,代购商品与定制商品类似,是专门为顾客购买的,是消费者先下单,卖家根据消费者的需求订单拿货,另外加上物流时间长等特点,导致寄回的商品可能已经超出其他国家的无理由退货期限,故不能退换。买家却认为,定制商品是根据消费者的特殊需求,制作成自己的专属商品,一般是独一无二的。而代购的是现成商品,只要商品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应该予以退货。另外,如中国香港澳门、韩国等地区,物流时间并不长,商家同样以物流时间拒绝无理由退货,说不过去。

  电商中还存在卖家以代购的名义,销售国内商品的现象。如淘宝网中一款标注“韩国直邮正品代购”的果色贝壳包,显示为库存731件,库存量足以说明商家并非是真正意义上的代购。这一类商家显然打着代购的旗号,规避了其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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