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黄石市出台《黄石市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和《黄石市市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两项新规,对差旅费、会议费各项标准严格规范,给公务开支戴上“紧箍咒”。吃接待餐,要交伙食费《黄石市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公务人员出差要经过审批,出差事由、人数、地点、预计天数等内容须报经单位有关领导审批。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出差人员应当按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省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可乘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轮船(不包括旅游船)一等舱,飞机头等舱;地市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可乘坐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轮船(不包括旅游船)二等舱,飞机经济舱;其他人员可乘坐火车硬席(硬座、硬卧,Z37/38除外)、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轮船(不包括旅游船)三等舱,飞机经济舱。
住宿费方面,省内出差的,省部级人员的住宿费标准上限为每人每天800元,地市级人员的住宿费标准上限为每人每天480元,其他人员的住宿费标准上限为每人每天320元。
伙食补助费方面,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省内出差的,伙食补助费为每人每天100元。到大冶市、阳新县出差的,伙食补助费为每人每天80元。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市内交通费方面,按省外每人每天80元、省内每人每天50元包干使用。大冶市、阳新县每人每天30元包干使用。同样,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当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同时,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费用由派出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开会要审批,开支要公示《黄石市市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市级党政机关会议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
一类会议,指市党代会、市人代会、市政协全委会、全市劳模表彰会。二类会议,是指市民主党派、工商联、共青团、妇联的换届会议。三类会议,是指市直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
一、二类会议应当报经市委或市政府审批。三类会议应当报经市委或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原则上一年不超过一次。
会议时间上,一类会议会期按照批准文件,根据工作需要从严控制;二类会议会期原则上不超过1 天;三类会议和传达、布置类会议会期不得超过1天。同时,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合计不得超过1天。
会议人数规模也有限定。除参会人员外,一类会议的工作人员控制在代表人数的15%以内,二类会议的工作人员控制在代表人数的10%以内。三类会议,市直单位的会议一般开到县(市)区,参会人员不得超过10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代表人数的10%以内;经市委、市政府批准需开到乡(镇)的会议,参会人员控制在200人以内,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代表人数的10%以内。参会人员在50人以内的会议,原则上在单位内部会议室召开。
同时,不得到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会议主办方不得组织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游览,不得宴请与会人员,不得发放纪念品及物品。各类表彰会应以精神奖励为主,不得发放奖金或奖品。有国家政策规定需要发放奖金或奖品的,其奖励数额和标准,须报经市委或市政府批准。
市直单位应当将非涉密会议的名称、主要内容、参会人数、经费开支等情况在单位内部公示,按规定要求公开的应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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