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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工作制度 提高公文处理质量

  会议要求,要树立“法规至上、科学立规、严格执规”的理念,在规范性文件工作中,对一定时期内我市制定的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确定其是否继续有效或需要修改、废止,迅速完成清理工作;要遵循“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切实规范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

  近日上午,全市党内法规和公文处理工作会议在市委会议厅召开。

  会议要求,要树立“法规至上、科学立规、严格执规”的理念,在规范性文件工作中,对一定时期内我市制定的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确定其是否继续有效或需要修改、废止,迅速完成清理工作;要遵循“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切实规范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要深入推进党内法规和党内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切实增强可操作性,确保执行到位;要强化各项保障,优化完善公文处理工作制度,确保公文处理科学规范。

  市财政局着力规范公文处理 严控发文数量

  为切实改进文风,提高公文处理质量和效率,近日,市财政局下发通知,对收文、发文和公文流转程序做出明确规范。

  一是加强收文办理。严格实行“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制度,全局所有来文,除需要直接报送局领导的机密事项以及特别紧急的事项、重大突发事件外,由办公室统一接收、登记,按公文处理程序。

  二是严格发文办理,严控发文数量。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的、上级文件已有具体政策措施的、内容与已发文件雷同或没有实质内容的,一律不再发文;上级财政部门已发至县区的文件不再转发;可以采取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进行通知或告知的事务性事项,不再印发纸质文件,确保今后每年发文数只减不增。压缩文件篇幅。起草文件必须突出主题、明确措施,言简意赅,通俗易懂,力戒空话、套话、大话,除重大决策部署外,一般性文件原则上不超过3000字。严格发文审核。

  三是规范公文流转。进一步规范收文和发文的审签程序,明确公文办理时间,将收文办理时间压缩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编号、拟办、送局领导阅批等各环节工作,要求局领导阅批公文不超过1个工作日;将发文办理时间压缩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拟稿、审核、签发、印制下发等各环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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