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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遇到“内控”

企业会计人对内控已经熟稔起来,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又要准备与内控打交道。不久前,财政部发布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此规范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这对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来说,是一件大事。

  相比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队伍在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等方面都相对落后,在内控观念上也不例外。对此,杭州师范大学财务处处长陈珍红颇有感触,她说:“甚至有些高校的财务负责人都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据陈珍红介绍,她接触过的很多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对内控的观念基本上是传统和淡薄的,他们认为内控只是会计人的一个“道德自律”问题,甚至只要自己不拿公家的钱就行了。

  记者了解到,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在内控上存在不少问题。比如,许多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基本上只是履行报账员的职责,而出纳有许多是由驾驶员或秘书兼任,制作凭证、记账、管理会计档案、对账等工作基本上由一人经手,保险柜钥匙只由一人保管、印章和支票没有分别保管等现象也屡有发生。

  另外,有的单位财务章法人章随意摆放,甚至长年由一人保管。“我曾看到过一个单位的财务章和法人章放在一个柜台上,我当时问怎么不担心有人蓄谋调包印章这类风险发生,他们却认为,不会有人乱来的。”陈珍红对这样一幕印象深刻。

  然而,这样的内控观念显然已经不符合目前行政事业单位的发展。近年来,行政事业单位职能向多元化方向发展,业务内容错综复杂,因此,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的内控观念亟待提升。

  以高校为例,除学校预算拨款、科研经费、专项资金等多渠道建设资金外,学校还有基本建设资金、后勤经营服务收支、教育基金会、独立学校及各项投资产业等,在财务管理过程中会涉及大额资金支付决策和执行、投资、借款、贷款、担保等重大事项,如果不配备高素质的财务负责人和专业的会计人员,利用专业的财务分析,建立完善的制度,这些重大事项决策的失误率就会提高,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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