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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街边兜售山狸子毛皮 称真品美观又耐用

  近日,一位自称从青海来的妇女在延吉街头兜售皮草,引人注目。对此,延吉市林业(园林)局的工作人员提醒:如果是真品,销售和购买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广大市民切莫上当。

  

  近日,一位自称从青海来的妇女在延吉街头兜售皮草,引人注目。对此,延吉市林业(园林)局的工作人员提醒:如果是真品,销售和购买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广大市民切莫上当。

  当日,在河南市场附近,一名妇女把一堆动物的毛皮搭在一个行李袋上当街兜售。毛皮的颜色有黑有白,其中一张带着花纹的皮毛格外吸引眼球。“这是什么皮?”有人问。“山狸子皮。”该妇女答。“多少钱一张?”“600(元)。”该妇女自称青海人,从事收购饲养野生动物毛皮然后倒卖的生意,至今已3年。这些毛皮有山狸子的,有貂的,但都是家养的,是真品,可以铺在沙发上,美观又耐用。“这是真的吗?”围观的市民发出质疑声,无人购买。于是,该妇女沿街向南移动推销。

  延吉市林业(园林)局的工作人员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驯养繁殖许可证向政府指定的收购单位,按照规定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进入市场的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应当进行监督管理。违反本法规定,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违反本法规定,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情节严重、构成投机倒把罪、走私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山狸子、貂等都是国家保护动物,如果该妇女销售的毛皮是真品,其行为是违法的;如果是假货,工商部门可予以治理。因此,广大市民切莫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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