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文及文件处理
凡来文除指明姓名和各股室的文件,一律交办公室,经检查文件齐全后,统一编号,进行登记。属于全面性、政策性的重要文件(如上级的指示、命令、计划及下级的重要报告等)先送局长分批,根据分批意见处理分发。呈阅或由领导批示传阅的文件,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呈领导或送有关股室传阅,传阅中不得将文件私自截留;传阅文件3日内传阅完毕退回,急件不超过1天。紧急文电要立即登记并呈送局长处理,局长不在时,要电话告知,并按局长的安排迅速办理。
二、发文
凡能用口头、书信、电话答复和其它方式解决的问题,不再发文;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综合性的工作安排、报告、总结、通报、业务汇报等由办公室办理;业务性的计划、报告、请示、通知、批复、业务汇报等由主管股室办理,同一文件涉及两个以上股室的由主管股与有关股协商办理。
三、催办
各股室和各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要重视公文的催办和处理工作,急件要随到随办,防止漏办和积压。局文件的催办由办公室负责。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送达领导阅示或签发的文件,由主办人和事业单位法人请示、催办,并及时汇报催办结果。上级来文和有领导批示的文、电由办公室负责催办,并将催办情况及时汇报。下行文的催办由拟文股室及时处理,并将催办结果及时报办公室。
四、归档
文件归档由办公室专人管理,所有文件原件必须交办公室存档,年终分别立卷。立卷前各股室应将文件查找齐全,协助办公室文档人员按规定进行分类、编号、归档。本局领导参加全省、全市和全县会议所带回的文件、简报及本局召开全县重要会议性的文件、业务性会议的文件应及时送交办公室文档人员立卷保存。立卷文件要本着“以本机关为主”(包括上级的批复、下级的请示和本局的批复)和“以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为主”的精神,分股室按问题性质立卷,立卷文件必须具有保存价值。
五、保密
公文及便函处理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经办人员必须严守机密。承办人员对所办文件和函件要经常检查,以免丢失泄密。下班时应及时清理,不得乱抛于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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