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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示类公文的写作规范

请示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其各部分的格式、内容和写法要求如下,接下来,一起来看看详细的资讯吧。

  1、首部。主要包括标题和主送机关两个项目内容。

  (1)标题。请示的标题一般有两种构成形式:一种是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构成。如《*县人民政府关于***的请示》;另一种是由事和文种构成,如《关于开展春节拥军优属工作的请示》。

  (2)主送机关。请示的主送机关是指负责受理和答复该文件的机关。每件请示只能写一个主送机关,不能多头请示。

  2、正文。其结构一般由开头、主体和结语等部分组成。

  (1)开头。主要交代请示的缘由。

  (2)主体。主要说明请求事项。另外请示事项要写的具体、明确、条项清楚,以便上级机关给予明确批复。

  (3)结语。应另起段,习惯用语一般有“当否,请批示”,“妥否,请批复”,“以上请示,请予审批”或“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区、各部门研究执行”等。

  3、落款。一般包括署名和成文时间两个项目内容。标题写明发文机关的,这里可不再署名,但需加盖单位公章,成文时间**年*月*日。撰写请示应注意的问题

  请示的写作首先要和“报告”文种相区别。在这个前提下,一要遵守“一文一事”的原则,主旨鲜明集中。二要做到材料真实,不要为了让上级领导批准而虚构情况,也不要因为没能认真调查而片面地摆情况,提问题;三要理由要充分,请示事项要明确、具体;四要语气要平实,恳切,以期引起上级的重视,既不能出言生硬,也不要低声下气,客客套套。

  《规定》写作要点

  规定是由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对某一方面工作或行为做出具体规约的文件。

  一、标题:地域+内容+文件种类(规定、管理办法、细则、规则等)。

  二、正文:

  (一)正文的内容通过“条”的形式表述,按顺序依次排列。“条”是法规的基本单位。

  (二)“条”的内容较多时可分为“款”,“款”的内容较多时可分为“项”。

  (三)根据内容的需要,可以在“条”上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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