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子商务的普及和成熟,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通过网络平台加盟商业店铺的方式,进行自主创业。一些不法分子也盯上了这种“网来网去”的新型经营形式,通过在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发布虚假的加盟店招商广告,以收取加盟费或保证金等实施诈骗。
近日,市民徐女士拨打110报警称,前几天她在家中上网时,看到一条加盟某品牌服装店的信息。但是,在加盟过程中,对方以缴纳定金和物流担保费等为由,骗取了徐女士3600元。
警方调查发现,在此类诈骗案件中,不法分子事先通过热门网站、论坛或者微博、微信等发布加盟商店的虚假广告,广告上一般留有店铺简介、联络人及联系方式。当有受害人联系时,先用各种免费诱惑、高额利润及低风险迷惑受害人,从而骗取受害人信任,然后以缴纳加盟费、保证金、工商费用等为由骗取受害人钱财。案件的受害人多为20至30岁的待业、无业人员,或为收入微薄人员及有创业梦想的年轻人。
对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此类以“加盟”为名实施的诈骗案件手段新颖,迷惑性较强。市民在网上投资、加盟连锁做生意时,一定要提高警惕,理性思考,选择正规、有资质的合作伙伴。千万不要抱着侥幸、试一试的心理参与活动,不断投入资金。更不要幻想“一夜暴富”,以免落入不法分子的诈骗陷阱。
来源:如东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