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山西省质监局介绍说,在皮鞋质量监督抽查中,不标注中国鞋号成为主要问题,此类产品不便于消费者选购合适的鞋子。
质监部门对40个批次的皮鞋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不合格3个批次,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7.5%。不合格项目为感官质量中的整体外观,主要表现为没有标注中国鞋号。
据了解,中国鞋号是根据中国各地、各民族、各种不同工作岗位和不同职业的人们的脚型规律和特点制定出来的,有着广泛性和代表性。
中国鞋号是以人的脚长为基础,脚长多少毫米,就穿多少号的鞋,例如,脚长250毫米,就穿25号的鞋。10毫米为一个号,5毫米为半个号。利用中国鞋号设计制造出来的鞋子穿着舒适,适合劳动、运动,方便工作和生活。
在抽查中,标称山东省潍坊东方老人鞋厂生产的42型东方老人牌休闲鞋(皮鞋)、标称广州市荔湾区陆虎鞋业生产的41型百事达牌皮鞋,标称温州市巨邦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42型巨邦牌皮鞋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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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纺织服装的纤维含量一直是服装类不合格检出率比较高的项目,主要表现在各种纤维含量超出允差范围、纤维成分的多出或缺失。近日,苏州某公司向江苏苏州检验检疫局报检一批进口服装共计521件。
经检验,其中48件男款套头衫实测成分与标识严重不符,洗涤标识和吊牌上成分分别为棉88%、氨纶12%,实测值为棉94.5%、氨纶5.5%,结果不符合GB/T29862-2013标准要求。分析其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为:一是进口商质量安全意识不强。
二是进口商与经销商(代理商)对我国技术法规及标准掌握不够,签订合同时质量条款定得不细致。
三是到货验收不全面,对安卫环项目和标识是否符合我国技术法规及标准的规定未做到货检验。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进口商和经营单位,要掌握我国技术法规及标准的规定,在采购时向供应商提出相关质量和标签要求,进口产品时索要权威检测部门的质量报告,定期实施进口产品质量安全项目的检测验证,对供应商进行合格评估;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选购进口服装时要认真核查服装上的标识标志,必要时请经营者提供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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