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雪华表示,《决定》中明确提出中国应加强涉外法务工作队伍的建设,正顺应了中国经济发展的需要。
“如果不能培养一大批涉外法律人才,就需要长期聘用外国律所的律师顾问。对于许多涉及核心利益的关键案件,聘请外语好、懂国际法的中国律师更为合适。”王雪华说。
面对中国涉外法务人才欠缺的现状,刘国福认为,中国应加快涉外法律人才队伍的培养。
刘国福说:“涉外法律工作对人才队伍的素质要求更高,他们需要懂外语,懂国际规则,还要了解中国国情,比适用于中国国内法律事务的人才培养难度更大,中国要在这方面多下功夫。”
王雪华还谈到,中国司法部、中国律师协会近年来也着重加强涉外律师的培训工作。他也指出,由于中国高校涉外法务教育工作也需跟得上,才能满足该领域的人才需求。此外,海外留学人才回到中国也有助于解决中国涉外法务人才紧缺的问题。
刘国福也表示,与从中国高校培养的法律人才相比,在海外学习法律专业的中国留学生回国后从事涉外法律服务有一定的优势。
“中国本土培养的法律专业学生即便会修读国外法学相关的课程,但与在海外修读法律专业的留学生相比,还是有差距。留学生通过实地学习、工作对海外法律知识会更为了解。同时,留学生的外语水平普遍会比中国本土成长的法律人才更高,更了解国外文化和外国人的思维方式,能更好地与外国人士进行交流,更好得了解国外法律的运行规则,也更容易读懂国外晦涩的法律资料。”刘国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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