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对系统内各公司的控制和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
总公司对系统内各公司的控制和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是财务集中管理的基础。总公司系统财务集中管理的实质是总公司对子公司财务控制权的体现,这种权力来自于总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权。总公司利用其资本优势,通过资本杠杆,按照公司治理权力的分配原则,确保对子公司的有效控制。
(二)统一总公司系统财务制度。
统一总公司系统财务制度是实现财务集中管理的重要举措。为了保证子公司按照总公司制定的程序协同运转,必须要用制度进行规范。对于财务集中管理必须制定明确的制度,做到有法可依,以保证其顺利实施。包括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统一的投融资管理和利润分配制度、统一的资金管理制度、统一的预算制度。
(三)加强内部审计和检查。
加强内部审计和检查是总公司推进财务集中管理的重要手段。内部审计在现代企业集团管理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内部审计,确保子公司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确保各项内部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确保各子公司认真落实和执行总公司的政策方针和管理办法,确保财务集中管理的实施效果。
(四)提高了信息处理速度及质量。
以前各全资子公司各自进行会计核算,然后再层层上报,信息传递的速度慢,不能适应信息,化社会的节奏。通过集中会计核算,减少了信急处理环节,提高了信急传递速度,信急的及时性得到了提高。另一方而可以集中会计、管理、税务、IT方而的各类专家于信急中心,信急的有用性也就大大提高了。
(五)对经营者形成激励和约束。
在全资子公司自己处理会计信急的情况下,会计信急容易被人为操纵。为了显示经营业绩,下属公司常粉饰则务数据,甚至提供虚假数据,导致企业集团资产的账实不符。实行集中核算管理后,信急中心处于中立立场,提供有说服力的指标,作为对全资子公司人员激励和奖惩依据。
(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财务是为企业经营管理服务的,财务体制的变化随着企业治理结构的变化而变化,并对企业经营管理发挥作用。现代企业制度的产生要求财务进行集中管理,财务实现集中管理也要求企业集团必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因此,为实施对子公司的财务集中,企业集团必须建立法人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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