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毛道文和王明志带领42名湖北籍农民工到辽宁本溪干观山悦楼盘内部装修工程。施工单位辽宁金帝一建公司把工程转包给了一个叫骆红波的人,由其组织农民工施工。结果,骆红波没了音讯,金帝一建不给支付工资,欠薪118万余元。农民工们从2012年9月开始了讨薪“马拉松”,在过去的700多个日日夜夜,他们从省到市再到区里,好像一头拉磨的驴,走了一圈又一圈,至今依然两手空空。
是谁在导演农民工讨薪“马拉松”?报道介绍,这起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欠薪案,在两年多的时间里,被本溪市劳动监察支队、市政府、明山区政府等8部门,像皮球一样踢来踢去,始终原地“打磨磨”。这些有权部门给农民工们的答复,要么是“这事不归我们管”,要么是“我们管不了”,要么就哄骗“回去等”。说到底,他们都是为官不为、尸位素餐、忽悠推诿,他们都是这场讨薪“马拉松”的导演者!
如果能有起码的亲民爱民为民的意识和情感,他们中的任何一个部门都能帮助农民工解决问题。在为农民工讨薪、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他们都有责任和义务一管到底;他们都能管得了,办得到,问题是他们压根不愿意管、不愿意办,麻木不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只要其中任何一个部门拿出“钉子精神”,紧抓不舍,农民工们也不会演“驴推磨”和“马拉松”悲剧。
因为对于遏制欠薪和帮助农民工讨薪,国家现成一系列法律法规,他们只要认真负责、依规照办就可以了。“二转手”“跑路”,并不影响偿还农民工工资。因为《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强调:“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全面负责制度”。据此,就本案来说,工程总承包企业辽宁坤泰展望公司理当承担农民工的全部欠薪。下家有了,何愁没有措施手段?劳动法规不行,那就动用刑法,施行《刑法修正案(八)》,追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看看他还敢再不给农民工兑现工资?
退一万步说,即便工程总承包企业的确无力支付,那农民工也不会白干。上述国务院《意见》还强调:“解决欠薪问题地方政府负总责制度”。这就要求,不管因为何种原因出现欠薪,当地政府都有责任和义务筹措资金先行垫付。
由于相关部门的冷漠和不作为,这场讨薪“马拉松”还在跑,不知何时是尽头。这就要采取“倒逼”措施,先行追究对农民工讨薪“踢皮球”的行为,令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下课”,以示警戒。倘真如此,农民工的血汗钱立马就会得到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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