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童装天地 > 劳动法规 > 西城人社局进工地宣传劳动法

西城人社局进工地宣传劳动法

监察员们向大家免费发放《劳动合同​解除政策法律法规》和《工资、工时制度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册子,遇到有工人看不明白的地方,监察队员们都进行了详细说明。

  西城区人力社保局劳动监察大队来到北京金融街月坛中心项目工地,在这里举办了一场劳动合同、工资工时制度等相关政策的法律知识宣传活动。

  活动开始前,监察大队的队员们在工地醒目处张贴了足额支付工资报酬以及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投诉举报的宣传海报,吸引了不少工人驻足观看。随后,监察员们向大家免费发放《劳动合同解除政策法律法规》和《工资、工时制度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册子,遇到有工人看不明白的地方,监察队员们都进行了详细说明。

  “这种宣传对工人们很有帮助。”施工队队长罗仁军笑着说,自己已经在这个工地工作两年多,每年监察大队都会来进行宣传,如今许多工友都知道合法用工的程序,也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

  劳动监察大队陆清波介绍说,开展这次活动,一来是对工地施工企业在规范用人方面进行检查,另一方面向工人们宣传劳动合同、维权诉求渠道等相关知识,促进区域用工的和谐发展。

  相关链接:

  2003年,某市某区城管执法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容监督员。李某参加应聘并被录用,月工资1100元。城管执法大队未与李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李某办理社会保险。2012年3月,李某因患肝病病休。李某病愈后,城管执法大队以没有岗位为由,没有给李某安排工作,并扣发了李某两个月的病假工资。2013年2月,城管执法大队将包括李某在内的部分人员辞退。李某不服辞退决定,向所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以不属于劳动仲裁调整范围为由不予受理,李某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城管执法大队支付双倍工资、赔偿金以及工资等共计27万余元。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通过城管执法大队的招聘考试并到岗工作,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于是判决城管执法大队赔偿李某双倍工资、失业保险金损失及工资共计2.9万余元。一审判决后,城管执法大队和李某均不服,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5月,中院判决维持了一审判决。

  公益性岗位是为解决特殊人群就业问题,由政府财政进行补贴的临时性救助岗位。在我国,公益性岗位是由政府开发的,优先安排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就业困难人员或特殊人群从事非营利性的社会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活动的临时性救助岗位。目前,公益性岗位多集中在由街道和社区开发的基层公共服务类岗位,如社区的安保、保洁岗位、城管执法的协管等。

  由于公益性岗位具有“临时性”和“救助性”的特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根据上述规定,公益性岗位劳动者无权要求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期满解除后,也不能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

  “除上述规定外,公益性岗位劳动者应当与普通劳动者一样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同等保护。”办案法官认为,此案中,城管执法大队作为用人单位未与李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同时,对于公益性岗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同样需要为其参加社会保险,在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保的情况下,公益性岗位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保。


来源:

相关文章

快讯

热榜

  • 品牌
  • 招商
  • 专题
  • 展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