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委通过网站发布消息表示,国家标准委日前决定对《鞋类钢勾心》国家标准进行修改,增加了高跟鞋“有效跟高”的概念并明确了判定方法,修改后的标准以第1号修改单形式公布,拟于今年9月1日实施。
据悉,钢勾心是鞋类产品的重要部件,安装在鞋外底与内底之间,是鞋的“脊梁”,起着承重及平衡作用,决定了鞋穿着时的稳固性和舒适性,特别是对中、高跟鞋尤为重要。为保障钢勾心的质量,我国制定了GB 28011-2011《鞋类钢勾心》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了钢勾心的长度、刚度、硬度、弯曲性能、耐疲劳性等重要指标。《鞋类钢勾心》于2011年发布,对制鞋行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据介绍,在标准的实施过程中发现,一些检测机构和生产企业对高跟鞋“跟高”存在不同的理解,认为“跟高”是成鞋鞋跟的高度,这与行业内的主流认识存在差异。
为统一概念,全国制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综合多方面的意见,经反复研讨,提出了“有效跟高”的概念,“有效跟高”是指鞋后跟高度减去前掌着地部位厚度的差值,即正常穿着情况下脚跟部位与前掌部位的高度差。《鞋类钢勾心》国家标准1号修改单增加了“有效跟高”的概念,并明确“依据测量出的鞋的有效跟高来对勾心的各项指标进行判定”。
本次标准修改便于各鞋类生产企业、检测机构准确理解GB 28011-2011《鞋类钢勾心》,有利于用标准来规范鞋类钢勾心的生产和使用,促进鞋类产品安全与质量的提高。
有关专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挑选高跟鞋时可用手适度用力按压鞋内脚心部位,不软不变形为好。如鞋穿用后,发现后跟歪斜(并非钉跟不牢)、脚心虚空或不适,可送至鞋类质检机构检查勾心是否变形或断裂。
附件:
GB 28011-2011《鞋类钢勾心》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
一、将“3 术语和定义”内容修改为:
GB/T 270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有效跟高 technical heel height;effective heel height
后跟高度减去前掌着地部位厚度的值。
说明:
H-后跟高度
h –前掌着地部位厚度
二、将“8.2鞋类产品中勾心的检验”内容修改为:
8.2鞋类产品中勾心的检验
鞋类产品抽查、送检时,试样数量不能满足本标准要求时,应以同双鞋内取出的2根勾心作为试样,进行勾心所有项目的检验。2根进行标志、外观、尺寸、硬度的检验。之后,1根勾心做抗疲劳性试验,1根做其他项目的试验。依据测量出的鞋的有效跟高来对勾心的各项指标进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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