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由于此项投资性房地产业务的核算税法与会计处理上存在差异,因此对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填报就尤为重要。企业应依据上述业务税务与会计处理的金额,依次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及主表。
(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七《以公允价值计量资产纳税调整表》的填报。企业在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填报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根据上述业务中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账载金额与税法确认的计税基础,在申报表附表七《以公允价值计量资产纳税调整表》的第9行——投资性房地产的各列中填入相关数据。
第1列“账载金额”期初金额(公允价值),填入500万元,第3列“账载金额”期末金额(公允价值)填入520万元。
第2列“计税基础”期初金额填入500万元,第4列“计税基础”期末金额476.25万元。
第5列“纳税调整额”=本表(第4列“计税基础”期末金额-第2列“计税基础”期初余额)-(第3列“账载金额”期末金额-第1列“账载金额”期初金额)=(476.25-500)-(520-500)=-43.75万元。
(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的填报。如果企业当期没有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则以《以公允价值计量资产纳税调整表》计算结果第5列“纳税调整额”的合计数-43.75万元,将其绝对值43.75万元填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10行“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收入调整项目)”的第4列“调减金额”43.75万元。
(三)最终企业应根据《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的合计调增调减金额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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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老生常谈的话题,CIO与CFO之间到底如何才能和谐共处一直是CIO群体议论的焦点话题。而对于企业领导来说,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如何让业务获得快速发展。在这样的压力下,CIO对于CFO虽然有过冲突,有过抱怨,但始终要配合下去。
不过在目前的大部分企业里,CIO和CFO的关系远没有表现上的那样风平浪静,“花钱”与“管钱”之间的角色定位,让二者之间注定会发生冲突。而当发生冲突时,CIO明显处在下风;更重要的是,由于大部分企业缺乏完善的信息化评估体系,不管是项目预算还是项目评估,“人”的因素占据主导,于是在许多企业中,CIO与CFO彼此的不信任让冲突加剧,直接影响到了企业的业务发展。
在本次的采访中,记者特意走访了两位担任着企业CIO的CFO,他们财务出身,管理企业信息化建设却颇有心得。不管是如何评估信息化项目收益,还是对于CIO与CFO之间的如何相处,他们都给予了自己的建议。同时,在采访中,记者也感受到了外资企业与国内企业信息化的差异,特别是在信息化评估体系上。而这些对于中国目前企业的信息化建设现状来说,一切只是再路上。
企业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实现利益最大化;我们的采访目标也只有一个,那就是希望CIO和CFO能够和谐相处。而从此话题背后折射出的是中国企业未来依旧漫长的信息化道路,但欣慰的是,我们走在了正确的道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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