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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助力企业改革发展

中国银行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把工作做细,把好事办好。转换工作启动以来,全行未发生一起违反工作纪律的事件,也未发生劳动纠纷和争议,员工队伍保持了稳定。

  2012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劳务派遣员工权益保障成为广大派遣员工和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2013年以来,作为劳务派遣用工人数较多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银行坚持从大局出发,担当社会责任,把解决劳务派遣用工问题作为“暖心工程”来抓。经过周密部署和认真细致的工作,截至2014年底,全行已基本完成劳务派遣用工转换工作。

  中国银行的劳务派遣用工是在股份制改革前编外用工的基础上形成的,人数最多的时候曾达到6.7万人,占全行员工总数的23%。这种用工方式在用工灵活性、降低人工成本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同工不同身份、同工不同酬或者同工同酬不同福利等问题,导致派遣员工觉得“低人一等”,归属感不强,流失率偏高,基层队伍不稳定。为解决这些问题,近几年中国银行通过优秀派遣员工选聘方式,每年有10%左右的派遣员工转为合同制员工。但到2013年全行仍有派遣员工5.8万人,占员工总数的20%,其中87%工作在营业网点,是基层员工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修订后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并且有比例限制。中国银行从2013年初即开始研究解决劳务派遣用工问题,行领导对此高度重视,组织工会和相关部门到基层网点调研,了解实际情况,倾听派遣员工的意见和呼声。调研中发现,基层行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的所谓优势已经弱化,弊端却日益突出,为了中行的长远发展,即使再大的成本,也要克服眼前的矛盾,妥善处理和解决好劳务派遣工的身份转换工作。

  思想认识的统一,加快了解决问题的进度。2013年10月,总行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调整劳务派遣用工管理政策的方案》,明确中国银行的基本用工形式是劳动合同用工,现有派遣员工依法合规按程序转换为合同制员工,不设比例限制,全部工作在2014年底前基本完成。

  总行政策明确后,各单位迅速行动起来。在各级工会组织的积极推动下,34家一级分行和3家总行直属机构,在认真梳理本单位实际情况、征求行内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全部研究制定了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明确了转换方式、工作步骤、进度安排等内容,力求周密、细致、规范。在转换工作安排中,突出基层导向,基层网点和入行工作时间长的派遣员工优先转,二级分行和一级分行机关派遣员工后转,总行机关最后转;突出业绩导向,对实际工作表现优秀的派遣员工简化程序直接转,对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派遣员工该退出的退出。

  各级分支行的工会和有关方面通过集体讲、个别谈、上门访、在线答等多种方式,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中国银行的转换政策,不仅让广大派遣员工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和转换工作安排,保证了转换工作的顺利实施,也让大家感受到了组织的关怀和中行大家庭的温暖,发挥了转换政策的最大效力。同时,主动与当地党政机关、监管部门、新闻媒体沟通,向有关部门汇报,认真听取工会的意见建议,并与合作的350余家劳务派遣机构反复协调磋商,取得了大家的理解和支持,也与合作的派遣机构形成了一致意见和联动机制,为平稳顺利实施转换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转换实施过程中,中国银行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把工作做细,把好事办好。转换工作启动以来,全行未发生一起违反工作纪律的事件,也未发生劳动纠纷和争议,员工队伍保持了稳定。员工转换身份后,直接与中国银行签订劳动合同,与其他劳动合同制员工一样,纳入中国银行统一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中国银行尊重员工以往派遣工作期间的经历和贡献,在薪酬福利套算中,与其他劳动合同制员工实行“同工、同酬、同福利、同机制”,由此增加的约20亿元人事费用也通过“总行支持一部分、分行承担一部分”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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