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省司法厅厅长、党委书记屈建民在3月4日上午召开的海南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透露,2014年,海南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8394件,超额完成了为民办实事既定目标任务。法律服务、公正行业、司法鉴定等方面工作也取得不错成绩。
屈建民介绍,去年海南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8394件,超额完成11.4%,免费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4833人次,超额完成19.6%,挽回损失或取得效益15518.11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获得司法部的充分肯定。
此外,推动修订的《海南省法律援助规定》于2014年5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扩大了海南省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并将经济困难标准降低至低保标准的1.5倍。
省司法厅还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健全海南全省法律顾问团工作机制,加强律师道德建设。2014年,海南全省律师行业共办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13534件,担任法律顾问1604家。
公正行业方面,2014年司法厅制定出台《关于办理小额资产继承公证简易程序的意见》。全年公证行业共受理各类公证51781件,其中国内公证36372件、涉外公证15409件。同时,司法鉴定执业活动也进一步规范,2014年共办理各类司法鉴定案件5583件,法律援助司法鉴定案件40件。司法鉴定意见的社会公信力和采信率较高,平均采信率达9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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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普惠型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村(社区)法律服务全覆盖,建立“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在蓉籍外出务工人员集中地区普遍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看守所普遍建立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站。发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业和涉外法律服务业,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监管。继续推进西部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律师诚信评价体系和综合查询系统。
完善现代社会治理体系。全面深化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加强网格划分机制、服务管理制度、网格信息系统和网格员队伍建设。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法治化,健全并实施主体责任、工作制度、检查督促和责任追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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