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正在召开的“两会”上,注册制改革成了资本市场的第一话题。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里明确提出要“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今年实施注册制改革已是大势所趋。
不过,注册制改革也引发不少投资者对其会否带来沪深交易所之间恶性竞争的担忧。因为从目前的舆论来看,IPO审批权下放交易所成为注册制主流方案。针对投资者的这种担忧,全国政协委员、上交所理事长桂敏杰在3月7日参加证监系统两会代表见面会时表示,未来注册制实施后,如果审核权下放交易所,交易所之间并不存在争夺资源、恶性竞争的问题,而是更多地考虑如何服务实体经济。
桂敏杰理事长的这种说法并不令人意外。毕竟作为上交所的理事长,桂敏杰显然不可能在证监系统两会代表见面会这种重要场所直言注册制改革会引发沪深交易所之间的恶性竞争。不过,以个人之见,桂敏杰的说法,即便不是一种“官话”,但也说得未免为时过早。
应该说,投资者对沪深交易所之间有关恶性竞争的担忧并非多余。因为在历史上,沪深交易所为争夺上市资源就曾进行过恶性竞争。正是基于当年恶性竞争的存在,所以后来在高层的干预下,最终形成了沪市以大盘股上市为主、深市以中小盘股上市为主的市场格局。
而之所以市场再次担心注册制改革实施后沪深交易所又会掀起为争夺上市资源的恶性竞争,这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目前IPO公司上市已经打破了沪市以大盘股为主、深市以中小盘股为主格局。目前市场上的新股发行,沪市在大量发行中小盘股。这就使得沪深交易所对上市资源的争夺变得不可避免。
二是注册制的实施又为沪深交易所争夺上市资源创造了条件。因为在注册制改革实施的情况下,IPO审核权下放到了沪深交易所。两大交易所对IPO公司的审核各自为政。这就难免两个交易所会对IPO公司的审核放宽标准,或者放松对IPO公司的审核,让IPO公司能够顺利过关,进而为各自的交易所争得更多的上市资源。当然,在口头上,两大交易所都会依法办事,按规审核,但在实际审核的过程中有意放IPO公司一马的可能性是不能排除的。
也正因如此,就目前的制度来说,是不能排除注册制会引发沪深交易所恶性竞争的可能性的。但是否真的会引发沪深交易所之间的恶性竞争,其关键在于注册制的配套制度建设能否跟上。比如在注册制的背景下,建立对交易所及其发审人员的问责制,以追责有关发审人员及其主要负责人渎职之责以及违法犯罪之责。又如对弄虚作假上市的公司,一律强制退市,同时赔偿投资者损失,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如果这些相配套的制度没有跟上去,那么沪深交易所之间的恶性竞争就很难避免。这就要求管理层在推出注册制的同时,相应的配套制度建设务必要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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