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下午,环境保护部对河南省驻马店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公开约谈,督促地方政府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有关法定责任。
据悉,2014年8月~12月,驻马店市环保局先后3次致函平舆县政府,要求依法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27家皮革企业。但平舆县政府处理相关问题的进度缓慢,有关要求落实不彻底,直至2014年12月,无环评手续的企业才全部停产。2015年2月,环境保护部华北督查中心赴现场检查时发现,园区内皮革企业增至30家,且正常生产。驻马店市平舆县人民政府在处理该问题中存在环境管理不到位的严重问题。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在约谈中要求,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务必对此予以高度重视,督促平舆县人民政府对辖区内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皮革企业依法予以彻底取缔,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予以顶格处罚并监督整改到位,落实皮革工业园区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的搬迁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驻马店市人民政府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平舆县人民政府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发现的有关违法违纪线索,按照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应于2015年5月15日前将约谈要求有关落实情况报环境保护部。
驻马店市委常委、副市长张昕代表驻马店市政府作表态发言,表示约谈指出的问题是客观的,是实事求是的,将迅速制定整改方案,逐项落实整改要求,一定妥善解决约谈中提到的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在全市范围内迅速掀起环保大检查执法活动,重点查处、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道路扬尘污染,加大对畜禽养殖业管理力度,认真组织蓝天工程的实施。同时,举一反三,强化绿色发展理念,强化政府对环保工作的领导责任。
新《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应当作出责令停业、关闭的决定而未作出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此次针对平舆县人民政府环境管理不到位问题约谈驻马店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的警示。环境保护部将严格按照新《环境保护法》规定,进一步加大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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