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小芳老师指出目前企业规避汇率风险的方法主要有六类:一是金融衍生产品,包括远期结售汇、掉期交易、期权交易等;二是贸易融资,包括进出口押汇、付费廷、出口打包贷款等;三是改变贸易结算方式,包括预收货款、延期付汇、远期信用证等;四是改用非美元货币结算,包括欧元、日元和其他;五是使用外汇理财产品;六是出口高报、进口低报。
将募集资金用于“委托理财”,不仅存在市场风险,更违反法律规定,也不利于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证券市场的规范运作。虽然“委托理财”让上市公司年报“润色”不少,但风险与收益两相权衡,却得不偿失。在2006年的大牛市中,上市公司委托理财的平均收益仅在10%左右,远低于同期大盘涨幅。2007年,基金火爆,但并非所有的上市公司投资基金公司都一帆风顺,亏损者也不在少数。漳泽电力三季报显示,投资天弘基金的金额缩水1/3,武钢股份持有长信基金公司16.67%的股份,但在今年三季度期末,账面也出现200多万的亏损。
另外,我们所谓的十送十,在海外资本市场叫做拆细,目的是调整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以方便投资者,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没有丝毫影响。比如,携程在2006年4月股价达到88美元时进行了1拆2;2007年7月,股价再次达到89.84美元,又进行了一次1拆2;2007年11月,携程价格又冲到62.87美元,如果没有进行两次分拆则交易价格将是251.48美元。如果在海外资本市场管1拆2叫10送10;1拆3叫10送20,用这些“送”的股票当分红是要贻笑大方的。好比有人借10张百元钞票还20张50元钞票,还专管借10、还10、送10!上市公司分文不出,以送股当分红的作法迟早会被中国投资人识破,到时候投资者将会用脚投票。
“委托理财”的风险更多在于法律方面。从目前上市公司“委托理财”实践看,大部分公司没有及时进行重大事项公告或没有公告。而且目前上市公司与券商签定的委托协议,绝大部分以“委托理财”进行短期投资,并没有法律保障,投资收益率没有保证。如中信海直所委托的投资公司是中信投资,约定的回报率却低至1%,而高于1%的收益,九成竟归于中信投资。如果与规模小、自身抗风险能力偏弱的投资咨询公司合作,更是面临巨大风险。而本身就非法的联手做庄其纠纷与诉讼就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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