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新全轮车灯主要生产自行车车灯相关产品。此次晕倒的女工张三平就是灯具组专门负责反光镜生产的。
“我们每人每小时要完成1000个反光镜的生产,没有完成任务的,主管就会向公司汇报,公司就会把我们关禁闭,也就是‘请’进一个会议室坐着,美其名曰‘面壁思过’,到吃饭的时候才放出来……”灯具部的李先生告诉记者。李先生在该公司工作了8年,经常会出现员工被“请”进会议室“面壁思过”的情况。
当事人张三平说:“4月3日,我因为没有做完1000个反光镜,在会议室被关了8个小时。我申请继续上班,可是主管不允许,还大声斥骂我,结果我就被吓晕倒了。后来工友告诉我,过了20多分钟在工友的再三要求下,公司才让人开车送我去医院……”
新全轮车灯负责人张先生则否认有让员工“面壁思过”的行为。他告诉记者,他们只是找张三平到会议室谈话,而谈话的原因是张三平屡次在流水线上玩手机,主管提醒多次,认为张三平这样很危险,在屡劝不改的情况下,公司负责人和主管才找张三平谈话。
但是张三平否认了公司一方的说法,她说:“主管的报告里清楚写明我没有完成任务,接连3天把我关在会议室不让我工作,无奈之下我才开始玩手机,结果公司就拍下视频,说我在上班时间玩手机,这不是颠倒因果吗?”
到记者发稿时为止,张三平致电记者称,在记者介入下,公司虽然报销了相关检查费和医药费,但是仍未让她上班,因此她已经提出辞职,而多名员工也有辞职意愿。
广东工会律师团赖律师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之规定,用人单位用“软暴力”方式管理劳动者,涉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或非法拘禁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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