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营顺畅、企业赢利的情况下,员工与管理层,尤其是老板的关系一般都会非常融洽。反之,就会不和谐。毛海东、盛启军、廖勇杰等8名员工,因为企业拖欠工资、加班费、不缴纳社会保险等原因请辞,而单位在法庭上却说一分钱不欠他们,它不仅足额发放了加班费,甚至根据行业特点,无论加不加班都发了加班费……
如此大的反差,一直“闹”到法院,最近才有了结论,单位应补足这些员工相应的工资差额、给付未缴纳养老失业险的损失、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等。
“别的不说,光我们8人的双倍工资差额加起来就判决57.12万元。从这里,任何人都应该看出来是谁在说谎!”毛海东4月21日这样告诉记者。
“我们大多30来岁,来自广东、广西,以做粤菜为主。陈必奎、胡国平和我是在2005年9月入职的,李国荣、沈迪忠、陈权山等比我们早,是在1月7日入职的。”毛海东说,“我担任粤菜炒锅职务,他们担任二炒锅、烧味、二烧味或二砧、二上什、厨师职务。”
“这么多年,你们一直在泰和餐饮公司这一个单位工作?”记者问。
“是。之所以这样,一是干熟了,大家相互配合得不错。二是公司效益也不错,每月每年都有挣的,就不用来回跳槽了。”陈必奎说。
这些员工讲,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他们均勤勉尽责,认真履职,但公司近年来一直拖欠加班费、年休假工资,甚至还变相收取押金,不为农业户口的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由于效益变得差了,这两年老板为让我们主动辞职,在我们离职前再节省一笔费用,就想尽一切办法逼我们去。”毛海东说,“先是强制我们休假,停止发放工资。我们还是不走,公司就贴出书面通知,降低我们的工资标准。把原来的工资按打折发放。其中,2013年12月份的工资,少发249.33元。2014年1月份工资少发256.73元。”
“更有甚者,以我是外地农业户口,不为我缴纳社会保险,造成我不少损失。”毛海东说,他于2014年1月15日,以公司不缴社保、拖欠工资加班费、强制降薪为由,向公司邮寄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记者看到,该通知要求公司3日内结清毛海东的工资及经济补偿。其中有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57375元、未缴纳社保补偿金10832元、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81000元、加班费30万元。
其他7人也分别在同一时间,以相同形式向公司提出了相应的经济补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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