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司长刘苏社表示,新的形势下,如何更加深入贯彻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协调推动重大国家战略实施,加快培育区域经济新的增长极、增长带和增长点;如何更好地认识、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各地区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为当前稳增长调结构作出更大贡献;如何更好地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入思考事关区域发展的重大问题、重大政策、重大规划和重点工作,进一步发挥区域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地位和作用;如何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上下更大功夫,提高工作主动性、增强工作执行力,这些是地区司在深入“推进机关定位转型”学习讨论活动中认真思考的重大问题。
刘苏社表示,在“推进机关定位转型”学习讨论活动第一阶段工作中,地区司全体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这一主线,坚持胸怀发展改革大局,服务地方经济发展,通过集中学习、小组讨论、大会交流等多种形式,边学边转、边讨论边转,努力将学习讨论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举措:
一是更加注重聚焦涉及区域发展的全局性重大问题。组织力量研究形成了“十三五”时期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方向和主要举措的报告,抓紧组织开展新常态下区域经济发展新趋势、我国区域发展空间格局、提高区域政策精准性和有效性、新时期贫困地区及贫困人口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等重大问题研究,统筹做好国家级新区等特殊功能区建设管理工作。组织起草贯彻落实区域发展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积极推动制定区域规划管理办法。委托第三方,对12个国家级区域规划和政策文件开展实施评估。推动区域规划制定从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从重规划编制向重规划实施转变,从重一般性、常规性规划向重事关全局性、根本性规划转变。
二是更加注重加强地区经济形势分析研判。把及时准确把握新常态下各省(区、市)和重点区域经济运行新情况、新特点作为重要任务,组织司内年轻业务骨干成立专项研究小组,开展实地调研,建立地方情况联系点制度,及时跟踪了解四大板块、重点区域经济形势变化,关注地区经济发展苗头性、倾向性和潜在性问题,准确把握区域经济发展走势,加强地区形势预测监测和政策措施预研储备,提高地区经济分析水平,为当前稳增长、调结构提出政策建议,为宏观决策积极建言献策。
三是更加注重抓好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对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交办和委党组议定事项,不折不扣抓落实,各个事项都落实到责任人和具体承办人,明确办理路线图和完成时间表,加强定期督办、及时提醒,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特别是对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涉疆涉藏等重大战略任务,按照中央统一部署领导,抽调各方业务骨干,组建专门工作班子,拟定详细工作计划,倒排工作进度,探索创新高效、规范的工作模式。
四是更加注重完善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真正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出台了《地区经济司工作规则》及相关配套规则办法,进一步细化会议制度、公文程序、信息工作、工作纪律、廉政建设等司内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严格工作程序,形成有效约束。规范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制定了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农村危房抗震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监管办法和重大课题管理办法等,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和人员安全。
刘苏社表示,目前,“推进机关定位转型”学习讨论活动已进入第二阶段,重点是进一步理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机关定位转型基本思路和主要举措。
第一,主动调适工作状态,始终以改革创新精神统领地区经济工作。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创新,敢于和善于自我革新,自觉破除思维定式、行为习惯和路径依赖,多做原创性工作,多提创新性建议。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促进区域发展的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抓住全面深化改革和编制“十三五”规划的重大契机,广泛整合委内司局、系统内外、专家学者的力量,抓紧研究提出新时期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创新完善区域政策的总体思路和政策建议,形成一批有分量的研究成果,加快推进重大课题、问题研究成果转化工作。坚持主动作为,围绕推进国家级新区建设、深化区域合作、发展海洋经济、流域经济等,不断拓展工作领域。
第二,积极创新工作思路,扎实推动重大区域发展战略落实。不断完善创新发展思路、政策工具和推进机制,把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重大国家战略摆在工作中心位置。继续坚定不移地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完善差别化经济政策,推动东部地区率先转型升级,促进中部地区全面崛起,做好支持西部大开发和东北振兴相关工作。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促进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引领带动“三北”地区发展,辐射东北亚发展。以建设“一带一路”为契机,落实好相关重大区域规划,统筹好国内区域合作和与周边国家区域、次区域合作,推动形成全方位开放合作新格局。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与长江经济带重大战略衔接,加快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产业园区建设。推动统筹实施“四大板块”与“三大战略”,处理好编制跨区域、次区域规划与缩小区域政策单元的关系,继续把推动区域战略和规划实施作为突破口,加强区域规划后评估工作,查找规划实施中的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推动规划真正落地、取得实效。
第三,着力聚焦工作重点,支持潜力地区和薄弱地区加快发展。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积极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着力抓好潜力地区和薄弱地区,促进各区域共同发展。一方面,大力培育区域经济新增长极、增长带和增长点,继续发展壮大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三大经济增长引擎作用,依托城市群发展培育长江中游、珠江—西江经济带等一批对全局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区域经济增长极。积极谋划区域发展新棋局,推动构建沿大江大河、沿边沿海和陆路交通干线的一批重要经济增长带。统筹推动国家级新区、临空(空港)经济区、产业转移示范区(产城融合示范区)等特殊功能区建设,加快培育新的区域增长点。另一方面,继续加大对老少边穷地区的支持力度,做好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相关工作,坚持精准扶贫和集中连片开发相结合做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工作。继续推动落实支持新疆、西藏和四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政策,统筹做好对口支援工作。
第四,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提升地区工作法治化水平。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以法治机关建设为统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和约束行政行为,用制度促进和提升行政效率,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地区经济形势研判更紧密纳入宏观经济形势分析框架,促进区域政策更好融入宏观调控政策体系。抓紧出台贯彻落实区域发展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制定区域规划管理有关办法,开展新时期区域规划编制实施专题研究。不断创新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重点流域治理等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探索加强后续监管有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工作效能。
第五,大力加强工作队伍,不断增强战斗力和凝聚力。坚持业务、队伍、党务统筹,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全司同志思想、组织、行动上要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政治敏锐性,提高执行力。牢固树立服务理念,增强主动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意识,与有关部门、委属单位、科研机构和地方发展改革委形成更紧密的工作关系,形成地区经济工作合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和谐司局建设,树立风正气顺的司局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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