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进行财务会计的统一管理,其要点主要包括:(1)办理年度决算的审批手续;(2)按月上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年度《现金流量表》,及时分析全资子公司的会计实际业绩;(3)帮助全资子公司编制预算和中期计划;(4)对全资子公司机构的财务会计方面加以指导并提出指导意见。全资子公司未经集团公司领导同意,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抵押、担保、对外投资等活动;全资子公司购置固定资产随年度综合计划一并上报集团公司,特殊情况临时增加购置固定资产时,需上报追加计划;全资子公司所需的生产经营资金原则上自行解决,如资金周转困难向集团公司借用时,应先报集团公司财务部签署意见,由集团公司领导审批,借款按借期参照银行贷款利率计收本息。
实施财务集中管理有诸多益处:第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强化资本经营意识。企业集团通过实施财务集中管理把集团内各公司暂时闲置和分散的资金集中起来,分配给集团内需要资金的公司,通过资金的回笼和资金的调度,强化了资本运营;同时,促进集团内部企业加强资金管理,实现资金流动的均衡性和有效性。
第二,加强集团内部监控。企业集团一般成员企业众多,组织层次复杂,管理链条长,实施财务集中管理可以使集团内各子公司的经营运作,尤其是资金运作,完全置于集团的监控之下,确保其经营行为规范、安全和高效。
第三,降低集团财务费用。企业集团的财务集中管理使得集团内部可以融通资金、盘活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率。在同等投资和生产规模情况下,对银行的资金需求量相应减少,降低了利息成本。集团以短期的信贷满足下属公司的长期使用,降低了高负债经营的风险。
第四,提高集团信用等级。企业集团实行财务集中管理后,各子公司不再单独与银行发生信贷关系,而是以企业集团的名义进行信贷活动,可以较为容易地从银行获得融资。
第五,实时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确保企业整体经营的顺利进行,以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健康发展。
财务集中管理是将信息技术与先进的管理思想、管理方法有机结合,提高大型企业财务和业务的综合管理水平,对整体企业资源进行有效配置、管理、控制和优化的过程。这一方法必将对企业集团的有效财务管理起着重大的推动作用。将越来越为企业集团所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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