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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尽快建立分级监管制度

新三板作为全国股转市场,是个高度包容的市场,随着挂牌企业的不断增加,监管难度也在不断增大,企业的不断快速扩容需要监管层面调整步伐,针对不同公司的不同形式,新三板需要实现制度上的差异化安排。

  近日,有消息称,新三板上市的互联网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可以转板到创业板这一个特殊的板块中。但是,监管层目前并没有明确的表态。

  虽然新三板经常被市场视为“垃圾市场”,但是其中不乏具有发展潜力的公司。推动新三板的有序发展,应该在创业板、新三板和地方性股权交易市场之间建立无缝对接、程序简明的转板制度。

  资本市场上的转板一般可分为两种,自愿申请转板和强制性转板。自愿申请转板是对于经营状况良好、达到高层次市场要求的企业,可以自愿申请转入高层次的资本市场,一般发生在升板的情况下;强制性转板则是由于挂牌企业经营不善,业绩下滑,不再满足该层次市场的持续上市标准或者没有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导致被强制摘牌,被迫转入低一层级的市场。当然,转板的层次也可以不局限上下相邻的层次之间,对于特别优秀的企业,只要其经营状况持续到某层高层资本市场上市标准,也可以允许跳级转板。

  去年12月22日,股转系统副总经理隋强曾透露,2015年中之后新三板的竞价交易系统有望上线,而市场分层方案则将于2015年三季度征求意见。按照当前股转高层口径,竞价交易条件仍不成熟,投资者门槛降低“尚未考虑”,年内唯一相对确定的重大制度革新仅剩下市场内部分层一项。

  但是,需要明确的是,对于需要在场外交易市场进行融资的企业,基本的监管规则应当得以明确。使各企业信息能用于有效对比,并由专门机构对信息披露的全面性、真实性和及时性进行监管。比如,在信息披露问题上,无论其处在哪层市场,必须公开披露其最近2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信息,以保证投资者能对企业情况有基本的掌握。同时,对于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行为,必须形成有效的惩戒条款,对于影响重大、性质恶劣的行为可勒令相关企业退市。

  从近期“中山市广安居”等账户违规行为被采取监管措施,到做市龙头中海阳被调查,近一个月来,管理层频频对新三板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出手。截至5月12日,新三板市场挂牌企业数已达到2395家,市场规模越来越大,与此同时,场外交易市场存在的问题也不少,亟待认真处理,解决其中的矛盾和问题。这对于新三板的健康发展,落实国家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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