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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推进涉外涉侨法治建设

各地发展不平衡、差异性明显,在法治建设上不能搞一刀切,必须既保证中央的同一性,又充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切实行使好地方立法权,注重从制度上、法律上解决改革发展中带有根本性和长期性的问题,推动科学发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对完善立法体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出了要求,明确了任务。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开启了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伟大实践。省人大外事侨务委员会作为一个新的专委会,成立两年多来,认真按照中央、省委的部署和要求,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安排,夯实基础,理清思路,积极推进涉外涉侨法治建设。

  一、紧紧围绕提升履职能力,加强学习,增强做好新形势下立法工作的历史责任感和紧迫感

  搞好立法工作,队伍素质是关键因素。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立法涉及的知识领域愈宽专业化愈强,对立法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素质要求。专委会成立伊始,就把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作为谋起步的基础工程抓紧抓实。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工作。二是加强省情学习,坚持从实际出发,体现外侨工作特点,服务于全省后发赶超、同步小康的战略需要。三是加强政策法规学习,把握中央和省委的大政方针,吃透有关法律法规,为开展立法和监督法律实施打牢基础;四是加强侨务知识和对外开放知识的学习,为做好人大外事侨务工作提供专业知识支撑。在学习方法上,实行集中学习、培训学习、个别自学等多种方式,积极参加全国人大外事委和华侨委组织的培训学习,组织参加省人大举办的“人大讲坛”,还举办了对外开放专题培训班,请省内知名专家、领导授课,组织各市州及部分县市区人大相关专委会(工委)的同志参加学习,取得了良好效果。

  经过修改的《立法法》颁布后,委员会结合学好用好新《立法法》,结合搞好立法工作、推进依法治省,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到,完善立法体制是党中央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出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新的历史起点上提出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建设要求,对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到,坚持立法先行、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必须突出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通过改进立法工作,通过精细化立法,制定高质量、管用的法律法规。深刻认识到,立法权是地方改革发展的制度竞争力。各地发展不平衡、差异性明显,在法治建设上不能搞一刀切,必须既保证中央的同一性,又充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切实行使好地方立法权,注重从制度上、法律上解决改革发展中带有根本性和长期性的问题,推动科学发展。

  二、紧紧围绕开好局起好步,加强基本侨情和对外开放调研,探索和明确立法工作思路

  外侨委成立之初,人员少,工作基础弱,如何开局起步,是需要尽快解决的现实问题。委员会成立两年多来,始终把通过调查研究把握贵州对外开放及侨情实际,作为开局起步的第一个台阶,作为谋事之基和成事之道,扎实推进。

  首先,为搞好涉侨立法和其它侨务工作,委员会与省侨办、省侨联组成调研组,对全省侨情及侨务工作进行专题调研。《贵州省基本侨情调研报告》对多年来贵州侨情的新发展新特点进行了梳理归纳,对贵州华侨华人、归侨侨眷逐步增加为23万人和22万人、其分布的国家和地区从10年以前的65个扩大为80多个等基本侨情作了新的判断;对广大侨商来黔投资兴业、推动贵州开放和发展的重要作用进行了充分肯定;从树立大侨务观念出发提出了进一步做好侨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陈敏尔省长对调研报告作出重要批示:“省人大外事侨务委员会今年成立以来做了大量的工作,开局良好。华人华侨、归侨侨眷是我省发展开放型经济的重要力量,要积极支持他们为贵州发展建功立业。调研报告所提问题和建议,请启良同志阅批”。蒙启良副省长也就需要落实的问题作了批示。基本侨情的调研为涉侨立法工作提供了依据。外侨委于2014年启动了《贵州省华侨捐赠条例》立法调研,使我省侨务立法得到实质性推进。为进一步把握基本侨情,夯实侨务法治建设基础,外侨委还建立了贵州省侨情信息库,其中对涉侨法律法规进行集中归纳,以便查阅和学习。

  贵州省一个内陆山区省份,涉外立法的空间不大,如何确定涉外立法项目,委员会坚持到实际中寻求答案。2014年以来,委员会联合省商务厅、省外事办、省工商局、省侨联和贵州检验检疫局、贵阳海关等单位,就推进我省对外开放问题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深入到市州、县市区和开发区、园区、企业进行实地调研,赴广西、福建等省区考察学习,对涉及对外开放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进一步扩大我省对外开放的政策建议。尤其是结合贵州正处在加速发展阶段、需要充分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拉动作用的省情实际,提出在利用外资方面加快立法,为外商投资贵州提供法治保障。据此,委员会2015年与省投资促进局开展了省外投资促进条例的立法调研。

  三、紧紧围绕改革开放和加快发展的需要,选择涉侨涉外立法项目,努力为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提供法治保障

  委员会把立法调研作为做好立法工作的关键环节,扎实推进。一是适应我省侨情新变化和华侨捐赠不断增加的新情况,组织开展了《贵州省华侨捐赠条例》立法调研。近年来,随着贵州的开放度和知名度逐渐提升,关注贵州发展、到贵州投资兴业的华侨华人、侨资企业不断增多。华侨华人在来黔投资兴业的同时,积极捐资赠物支持学校、医院等公益事业发展。不断增加的捐赠对促进我省公益事业发展的作用越来越大,同时又在资金管理、有效使用等方面存在一系列问题。为规范管理,提高捐赠的使用效果,委员会与省人大法工委、省侨办、省政府法制办、省侨联等单位人员组成调研组,深入到部分市州和县华侨华人捐赠项目点实地查看,了解情况,召开捐赠受理单位、受益单位(个人)及捐赠人参加的系列座谈会,并与来自新西兰、加拿大、日本等国家的华侨和来自香港的慈善基金会负责人面对面交流,多层次、多形式广泛听取各方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对捐赠工作的必要性、捐赠工作管理主体、捐赠程序、捐赠款使用、监管等关键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讨论,充分体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在调研基础上,委员会采取人大主导立法的方式,组织力量起草了《贵州省华侨捐赠条例(草案)》初稿,拟进一步深化调研,统一认识,开展专家论证,修改完善后,适时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是积极适应我省发展外向型经济的需要,与省投资促进局等单位共同开展《贵州省外来投资者权益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努力推动立法与改革开放决策的衔接。为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保障外来投资者合法权益,吸引更多的外部资金,扩大投资规模、促进经济增长,省人大常委会将《贵州省外来投资者权益保护条例》列为2015年立法调研项目。按照有关安排,委员会与省投资促进局等有关单位加强对接,积极开展立法调研。省投资促进局在原已进行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贵州省外来投资者权益保护条例(草案)》,待进一步论证和修改完善后呈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时,为推进外来投资工作有效开展,委员会结合协助做好省人大常委会今年五月听取省政府利用外资工作报告的相关工作,就我省利用省外境外资金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的调研报告针对近年来我省引进和利用外来投资存在的问题,从创新引资方式、拓宽外资来源、改善投资环境、加强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了相关建议。

  四、紧紧围绕“一法两办法”的实施和完善,强化执法监督检查,积极推动相关法规的修改完善

  华人华侨、归侨侨眷是我省发展开放型经济、推进对外开放的重要力量。2013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艾力更·依明巴海和全国人大华侨委主任委员白志健在贵阳举办的部分民族地区人大侨务工作培训班上的讲话中指出,贵州已成为“重要的新兴侨乡省份”。委员会积极适应我省侨情的新变化新特点,始终把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和侨商投资合法权益作为工作重点,把涉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方面抓紧抓实。2014年,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调研组,在各市州人大相关专委会(工委)的大力支持下,上下联动,对全省贯彻实施归侨侨眷“一法两办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听取了省政府侨务部门关于贯彻执行“一法两办法”情况的报告,赴安顺市、黔西南州,深入社区、侨资企业了解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此次调研工作涉及面广、影响面宽,宣传了法律法规,充分肯定了取得的成绩,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对策建议,在全社会营造了知侨、护侨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推动了我省“一法两办法”的贯彻实施。

  针对我省侨资企业占比高、1500多户外资企业中80%以上是侨资企业的情况,为维护侨商的合法权益,推进外向型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委员会对调研中发现的侨资企业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专门梳理,向省委、省人大、省政府有关领导呈报了《我省侨商投资环境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赵克志书记和谌贻琴、傅传耀、蒙启良等领导作了重要批示,责成省侨办等有关部门就调研报告所列举的8个具体问题逐一抓落实,并要求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督查室开展一次专项督查,为侨商及整个外资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领导的高度重视,部门加强协调狠抓落实,受到广大侨商的好评。

  五、适应要求,精心谋划下步工作

  做好新形势下的立法工作,任重道远。我委将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省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和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科学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人大外事侨务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与时俱进,积极作为,努力推动我省涉侨涉外立法工作。

  (一)提升做好立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中央和省委对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高素质立法工作队伍提出了要求。我们将继续把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程,下大气力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等方面加强委员会干部队伍建设。要进一步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做好立法工作的责任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立法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加强侨务经济和外向型经济理论学习,提高立法工作能力和履职能力,充分发挥委员会在立法工作中的重要职能和作用。

  (二)积极推动涉侨涉外立法工作取得实效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和要求,委员会将继续对《贵州省华侨捐赠条例》开展立法调研,召开论证会,待条例(草案)成熟后,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着力推动侨务法治建设;积极开展《贵州省外来投资者权益保护条例》立法调研,支持省投资促进局修改完善条例(草案),尽早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为我省外向型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三)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实现良法善治

  中央和省委对提高立法质量提出了明确要求。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提高立法质量的基本保障。今后我委将结合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结合华侨捐赠和投资者权益保护立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工作,多渠道了解掌握情况,为立法提供依据;进一步拓宽立法渠道,开展专家咨询,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坚持问题导向,准确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立法程序,改进立法方式,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努力提高立法精细化水平,立管用之法,增强涉侨涉外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实现良法善治。

  (四)扎实推动侨法贯彻实施和修改完善

  一方面,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做好侨务工作的要求,紧密结合省情、侨情和侨务工作实际,积极推动归侨侨眷权益保护“一法两办法”的贯彻实施,切实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同时,由于“一法两办法”的修改时间均已超过10年,部分内容已显过时,有的条款可操作性减弱,各地均有加快修改完善的要求。委员会将根据侨情的新变化,研究和及时反映“一法两办法”实施当存在的问题,积极推动该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增强其可操作性和可执行力,促进侨务工作于法有据,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促进侨务工作健康发展。

  (五)积极开展立法交流与合作

  新形势下的立法必定是开放式立法。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和华侨委员会的联系,主动争取立法指导;继续加强与兄弟省市区人大相关专委会的立法交流,学习借鉴他们的成功经验。同时,积极探索推进地方议会交往和立法交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学习借鉴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立法经验,促进涉外涉侨立法工作有效开展。

  时代在变革,社会在发展,法治建设必须与时俱进。从根本上说,法治贵州建设的水平取决于立法的质量。在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的新形势下,在推进后发赶超、同步小康的历史进程中,迫切需要有法治的保障和推动。而提供健全完备、高质量的涉侨涉外法律法规,不仅是法治贵州建设的内在要求,更应当成为立法机关责无旁贷的光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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