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召开2015年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启动电视电话会,修订完善后的《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将在近期全面实行,更多新举措将运用于2015年的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促进新疆棉花产业的转型升级。与2014年相比,2015年的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最大的变化在于补贴方式的变化。
“完善2015年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最主要是进一步完善补贴方式。”自治区发改委农产品和水资源价格处处长刘卫东说,2014年新疆采取了“面积+销售量”的补贴方式,即60%按生产面积发放,40%按交售量发放,2015年将调整为主要按照产量来确定补贴额度。
2015年,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在新疆又有新举措,这一探索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与政府补贴脱钩的改革,将在2014年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和不足,朝着进一步保护棉农利益,进一步发挥市场调节生产结构功能,进一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财政资金补贴效率等方面不断升级。
2014年,国家在新疆率先启动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改革实行一年来,全区棉花生产者不断改良生产方式,棉花生产结构不断调优,正逐步向高产棉区集中,下游加工企业则在棉花加工工艺方面有针对性地做了技术改造,以符合用棉企业需要。这一系列不同于以往的做法,都得益于“棉价”这一关键因素的引导和促进,棉价与市场接轨后,对相关产业形成的促进和带动正不断显现。但作为一项试点工作,只要还有调整优化的空间,它的完善就不会停止。
具体改革实施方案为:年度可用补贴总额的90%用于兑付全区实际种植者交售量部分补贴,10%用于向南疆四地州(阿克苏、喀什、克州、和田)基本农户(含集体土地)兑付面积部分补贴。南疆四地州的棉花种植户还将按照种植面积得到一定补贴,“这将有助于提高南疆四地州棉农收入,提高总体收入水平。”刘卫东说。
刘卫东说,这种改革办法兼顾了新疆棉花生产结构优化和农民增收的双重需求,按交售量发放补贴,有助于避免虚报棉花种植面积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同时还能促使棉花生产者提高生产效率,提高棉花产量。长期来看,还有助于新疆棉花生产结构的调优,使棉花生产逐步向高产区集中,提高集约化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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