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上海南京路多家商场长期以来涉嫌“虚开”奢侈品发票,顾客买的明明是奢侈品,发票项目名称上却标注为“办公用品”或“礼品”。值得一提的是,黄金、珠宝、首饰的购物发票同样“灵活多变”。消费者在上海新世界城买消费卡可开办公用品发票,而用消费卡可买奢侈品等任意商品。
9月17日,上海南京路多家奢侈品店或专柜为顾客虚开“办公用品”发票的现象被媒体报道。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当天走访发现,上海置地广场商厦、百联世贸国际广场等的奢侈品专柜已在近几天陆续收到不可以为奢侈品开具“办公用品”发票的所谓的通知。
不过,仍有擦边球可打。例如,新世界城员相关人员称,购消费卡开“办公用品”发票是合法的,而消费者是否用卡买奢侈品,商场无权过问。
在置地广场的欧米茄门店,店员明确可以将手表发票开成“办公用品”。在百联世茂国际广场的多个奢侈品店,当记者提出要选购公务礼品时,店员均表示可以开具“办公用品”发票以便报销。
按照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按照上述媒体的说法,上海税务热线12366的工作人员表示,“虚开发票”的行为涉嫌违规。
9月17日,澎湃新闻记者走访了南京路步行街,以及上海的南京西路、静安寺等商圈的万宝龙、浪琴等专柜和专卖店以及徐家汇部分商家,没有一家奢侈品商户同意在出售名表等奢侈品时开具“办公用品”的发票。不过,部分商户称,之前确实有过出售奢侈品开具“办公用品”发票的先例。
在走访中,澎湃新闻记者发现,上海置地广场商厦、百联世贸国际广场等的奢侈品专柜,是近几天才陆续收到不可以开“办公用品”发票的所谓通知。
上海置地广场一层浪琴手表专柜营业员称,他们之前是可开“办公用品”发票的,但就在9月17日接到通知,不可再开“办公用品”的发票。百联世贸国际广场一层万宝龙专柜营业员也表示,他们前阵子收到通知,严格规定不可以再开“办公用品”的发票。
相比于南京路步行街以前能开“办公用品”发票,在南京西路静安寺商圈,多家奢侈品店都称从未虚开“办公用品”的发票。在久光百货一层欧米茄专柜,营业员斩钉截铁地对澎湃新闻记者表示,不能开“办公用品”发票,“我们钟表从来不能开‘办公用品’发票,走遍‘上海滩’都不可能开得出‘办公用品’的发票。”
澎湃新闻记者随后还走访了位于徐家汇东方商厦的卡地亚店,店员称不便开办公用品,但是可以开手表和礼品。在徐家汇的太平洋百货朗格,当被询问能否开出办公用品或者礼品的发票时,销售人员态度很坚定地说道:“不能开,没有办法开的。”
截至澎湃新闻记者发稿,暂未联系上百联世贸和置地广场管理方。
有金店员工透露,在新世界城购买金条这样的大额商品,也能开“办公用品”发票。其中的秘密在于,顾客可以先购买消费卡开具办公用品发票,然后再使用消费卡在下属金店购买金条。调查发现,新世界城的多家金店对于此类变通窍门似乎“熟门熟路”。
针对报道所指,新世界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商场规定,在商场实体店购买商品,买的是什么就按商品品类开发票,不能随意开办公用品发票。
不过,针对买消费卡开办公用品发票、再用消费卡买奢侈品或黄金的做法,该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记者,这和商场里买奢侈品开办公用品不同,在新世界的经营范围,有“办公用品”一项,也就是说,如果在商城购买消费卡,确实可以开具“办公用品”发票,这是合法的。“但是,消费者拿着消费卡买什么,商场没权管。”该负责人说道,“但是话反过来理解,说商场故意让消费者这么做,就本末倒置了。”
截至发稿,上海相关税务、商委等部门暂未就此事作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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