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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传统服饰标准化工作正在进行

新疆制定服饰标准传承民族文化,在服务领域标准化任务中明确提出,要建立完善少数民族服饰标准体系。接下来,跟着世界服装鞋帽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详细的资讯吧。

  为进一步推进新疆少数民族传统服饰标准化工作进程,近日,新疆质监局召集相关专家学者召开“新疆少数民族传统服饰标准化座谈会”,就新疆少数民族传统服饰标准制修订工作进行座谈,同时对《维吾尔传统服饰名词与术语》和《维吾尔传统服饰分类和编码》两项地方标准送审稿进行评审。

  当天,来自新疆党委宣传部、文化厅、经信委、教育厅、新疆大学、新疆师范大学、新疆社会科学院、新疆民族服装研究院、新疆标准化研究院及有关企业的专家、学者等针对标准送审稿的各项定义、分类依据、示例图片等具体内容进行了热烈讨论和评审。

  开展少数民族传统服饰标准化工作有利于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历来重视新疆少数民族传统服饰的标准化工作,2013年发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11-2020年)》在服务领域标准化任务中明确提出,要建立完善少数民族服饰标准体系。

  2014年,新疆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征求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化厅、经信委、教育厅等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印发了《关于推动新疆少数民族传统服饰标准化工作的意见》,确定了近期新疆少数民族传统服饰标准化工作主要内容及实施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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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这是我国第一个专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童装)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据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标准对童装的安全性能进行了全面规范,将有助于引导生产企业提高童装的安全与质量,保护婴幼儿及儿童健康安全。新标准将于2016年6月1日正式实施。

  据了解,《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了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安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国家标准委工业标准二部主任戴红介绍,鉴于婴幼儿和儿童群体的特殊性,该标准在原有纺织安全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各项安全要求,安全要求全面升级。在化学安全要求方面,标准增加了6种增塑剂和铅、镉2种重金属的限量要求。在机械安全方面,标准对童装头颈、肩部、腰部等不同部位绳带作出了详细规定,要求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头颈部不允许存在任何绳带。标准对纺织附件也作出了规定,要求附件应具有一定的抗拉强力,且不应存在锐利尖端和边缘。另外,该标准还增加了燃烧性能要求。

  依据年龄不同,标准将童装分为两类,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婴幼儿穿着的,为婴幼儿纺织产品;适用于3岁以上、14岁及以下儿童穿着的,为儿童纺织产品。按安全要求的不同,标准还将童装安全技术类别分为A、B、C三类,A类最佳,B类次之,C类是基本要求。标准要求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类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标准同时要求童装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明安全类别,婴幼儿纺织产品还应加注“婴幼儿用品”。今后,消费者在选购童装时,可以以使用说明上标明的安全类别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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