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记者了解,目前我国高温劳动保护温度标准十分清晰,但低温劳动保护温度标准却一直没有出台,就更谈不上有低温补贴了。业内人士呼吁,低温劳动保护更应受到大家的关注,让劳动者在数九寒冬下,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温暖他们的心。
针对这一现象,省总工会劳动保护部相关人员表示,维护劳动者安全健康权益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用工单位应为劳动者在低温作业中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保证其安全健康。同时,呼吁社会及相关部门更加重视低温作业劳动保护工作,出台相应政策使此项工作有章可循。
11月9日凌晨时分,长春宽城区环卫工徐建军已经开始了除雪作业。他对记者说:“我早上四点就开始工作,冻得脸冰凉冰凉的。”他出门前,穿上了厚厚的棉衣,戴上棉手套。“冬季在外面工作,落下了关节炎,不多穿点关节疼。”他说。
在货运站做装卸工的小张每天都在户外搬运货物,手脚冻伤“那是常事儿”。当记者问起他是否知道“低温津贴”时,他懵然笑道:“从来都不知道有这个词儿,老板也没给过。”在记者随机走访的多名劳动者中,多数人对“低温津贴”一词深感陌生。至于冬季作业时是否发放低温津贴,更是无从谈起。
据有关报道称:在今年10月30日中国气象局举行的一场研讨会上,面对记者提问,在场气象学专家均表示未听说有关低温保护的气候标准。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水务与工程院副院长谢映霞表示,“低温寒潮对劳动生产有影响,应该给予户外劳动者关怀与补贴。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气象影视中心总工程师朱定真则坦言,目前只了解高温劳动保护的具体气候标准。”
记者了解到,我国《最低工资规定》明确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中班、夜班、高温、低温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就醒目地提到了低温津贴。
为了保障户外劳动者权益,2012年5月6日,国家安监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联合发布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对于高温作业的补贴、休息等制度进行了统一规制。但低温劳动保护温度标准却一直没有出台。据2012年出台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摄氏度以上的天气都算高温天气,而何为低温,却无人知晓。
《劳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记者发现,目前暂时还没有关于低温补助的政策,只有高温补助的规定。对于低温津贴的发放,始终没有出台具体政策。国家尚未制定关于低温作业防护的相关规定。在记者采访的多家企业中,负责企业安全生产或劳动保护的负责人均表示,对“低温津贴”和低温劳动保护一事知之甚少,也从未发放过低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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