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编印并公开发行的,专门登载法律、法令、决议、命令、条约、协定和其他文件的刊物,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等,其中的“公报”并不是公文(文种)。
依据发文主体的不同,公报可分为:
1.会议公报。用以报道重要会议或会谈的决定和内容的公报。这种公报一般用于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的会议。
2.事件公报。党和政府高级领导机关用以发布重大情况、重要事件的文件。高层行政机关、部门向人民群众公布重大决策、重要事项或重大措施时有时也用此类公报。
3.联合公报。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政府、政党、团体的代表就会谈、访问等事宜发表的联合公报,比如《中美联合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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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们正处于社会的转型期,多重社会规则并行,社会的变革会带来更多的挑战,需要我们不断地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破除落后不适应的制度,总结经验,创立新的章法。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政府的工作则更应立足事实,立足于了解客观社会,才能有更好的实际效果,即我们常说的“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所以,作为准公务员的你,也需重视这一重要的政府机关工作能力,更应重视这一问题的写作考察。接下来,考试吧公务员考试网专家就为大家介绍调查报告这一公文类型。
调查报告因其内容和功用不同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典型经验的调查报告
这是较为常用的一种类型,主要是通过对先进单位新经验的总结或是做法的介绍,实际应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和指导作用。这类调查报告的主要任务是,为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提供具体的经验和办法。其政策性很强,所介绍的经验必须具备代表性、科学性和政策性。在写作的过程中要说明先进经验的思想基础、创造过程、具体说法和实际效果等方面的情况。
(二)新生事物调查报告
这类报告主要反映社会生活中涌现出来的新人、新事、新气象。要求写出新事物的情况、特点比较完整地阐述事物产生、发展过程,并揭示其规律,进一步促进其迅速成长、发展。
(三)社会情况的调查报告
此类报告所反映的内容比较广泛,比较全面,它主要是对社会上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查,以便弄清现实情况,作出正确的形势估计和判断,为机关制定某项方针、政策提供资料和依据。
(四)揭露问题调查报告
主要是针对社会当中的一些不良现象和问题进行揭露,引起社会和某些部门的注意,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
它基本上包含两个部分:一是调查,二是报告。所谓调查,就是对现实生活中的典型事物或对于工作亟需解决的问题进行深入的了解、系统的解剖,揭示出它的本质和规律,以便指导和推动工作。
在调查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真实客观地反映事物的本来面貌。所谓报告,则要以叙述为主要手法,将调查的成果介绍出来,并可以通过对于典型事例的分析和评价,鲜明地表达作者的态度和观点,从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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