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国股市乃至经济领域最大的新闻是:IPO注册制改革将提速,预计会在2016年3月落地!
应当看到,推进注册制改革可能面临一些风险和问题,比如,可能影响投资者对股市扩容的心理预期,一些企业可能出现高价发行,一些公司质量不高和欺诈发行的风险加大等。
因此,我们要坚持循序渐进、稳步实施的原则,立足国情,以现实问题为导向,在具体推进过程中,注重增强改革措施的系统性、针对性、协同性,既立足全局、着眼长远,又立足当前、稳步推进,妥善处理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20日上午,证监会肖钢主席、主席助理黃炜以及办公厅、发行部等领导,听取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意见。
肖主席指出:在股市异常波动之后,《证券法》修订推迟,国务院可能采取法律授权方式出台意见解决,全力以赴明年三月注册制要有结果;先放发行节奏,后放价格;缩短发行流程(3到6个月),给企业明确预期。
但到了周日(11月22日)下午5点以后,有部分财经网站撤除了这条消息。但到目前(22日晚上12点),证监会没有对这则消息公开表态。消息仍然有待进一步确认。
但我们知道,IPO注册制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深化改革决定”里确定的重要改革项目,早晚要推出。那么,IPO注册制改革将对中国股市、中国经济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1、IPO注册制改革的落地,不仅是中国股市的头等大事,也是中国经济的头等大事。它实施之后,企业发行股票、上市的权力从政府手中,移交给了市场和企业自身,这将从资本市场的角度,激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因此,这是中国经济的重大利好,也是股市的长远利好。
2、IPO注册制实施后,将带来一个空前的企业上市潮。在巨大的供应量的引导下,现行深沪股市的估值体系将崩溃,以前由于审批制带来的“估值泡沫”将破裂。
3、在IPO注册制重塑中国股市估值体系的过程中,创业板股票毫无疑问首当其冲,百倍的市盈率很难维持,很多股票将打二折、三折。中小板、主板的高估值股票,也有一个价值回归过程。
4、IPO注册制不仅仅在主板、创业板市场实施,事实上已经在新三板上实施了,所以新三板才能在短短2年时间里,挂牌4000多家企业。有人预测,2016年新三板挂牌企业将超过1万家。未来深沪股市企业的上市速度,虽然很难超过新三板,但肯定会大大超过以前。这样,平均市盈率不断下降,将是未来几年中国资本市场的基本趋势。
5、从2016年开始,中国5个层次的资本市场,全部都是注册制。所谓5个层次,分别是:深沪主板;创业板;新三板;各地股权交易中心;众筹。这意味着,将有海量的可交易股权,涌现在各种交易平台上。这对主板市场的资金,将产生巨大的分流作用。
6、由于IPO注册制改革之后能上市的公司众多,相当一批公司的股票交易将进入僵尸状态,退市企业也将大大增加。这样,散户炒股票的风险将大大增加。因此,这个市场将越来越不适合散户生存。未来的股市,是机构投资者的时代。?
7、以前,只要你炒股票时候不借钱,不加杠杆,无论股票怎么跌,你还能有残存的资产存在。未来,随着退市几率的大增,不借钱炒股,也有可能资产归零。
8、对于监管层来说,IPO注册制之后,监管的重点环节从“事前”转移到了“事中”和“事后”。工作难度更大,贪腐可能引发的恶果将更加惊人。
9、对于拟上市企业来说,上市门槛大大降低。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不再体现在“跟政府的关系”上,而更多体现在知识产权、管理、人才上。这是中国的福音,是真正企业家的福音,也是投资者的福音。未来中国股市将涌现出更多伟大的企业。
10、IPO注册制的实施,对高房价也有抑制作用。中国房价之所以畸高,是因为资本市场、金融投资领域缺少信用,企业做假报表,庄家浑水摸鱼,政府过多干预,市场缺乏稳定的预期。
今年股灾中,“股奸”们对中产阶层的财富掠夺,就是生动的案例,所以大量资金只能在房地产市场里寻找机会,因为房子是看得见摸的着的。如果未来股票足够便宜,市场足够规范,楼市里的避险资金会自动流出来的。
什么是注册制?
下面引述的是证监会主席肖钢,在“2015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谈到IPO注册制时的讲话内容:
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是2015年资本市场改革的头等大事,是涉及市场参与主体的一项“牵牛鼻子”的系统工程,也是证监会推进监管转型的重要突破口。
从2000年3月开始,我国股票发行采用核准制。十几年来,共核准近1700家公司首发上市,上市公司共筹集资本金5.31万亿元,对促进资本形成发挥了重要作用;从2006年至2014年9月底,上市公司向投资者累计现金分红2.97万亿元。2013年,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占GDP的47.56%,缴纳税费占全国税收总额的21%,上市公司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日趋重要。但是,随着改革深化和市场发展,核准制的缺陷和不足逐步显现:
一是由证监会审核把关,客观上形成了政府对新股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投资价值的“背书”作用,降低了市场主体风险判断与选择,证监会的责任和压力不断加重,同时弱化了发行人、保荐机构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等方面的责任。
二是由证监会对新股发行“管价格、调节奏、控规模”,虽然短期有稳定股指和投资者心理的作用,但却不利于市场自我约束机制的培育和形成,甚至造成市场供求扭曲,对中长期股市发展不利。
三是行政干预过多且主观色彩浓,市场主体难以做出稳定、明确的预期,造成了市场主体与监管机构的博弈,代替了市场主体之间的博弈,不利于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和市场稳定运行。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
注册制作为一种法定的、非典型的行政许可,是对核准制的进一步改革与完善,也是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股票发行监管制度。归纳一些国家和地区实施注册制的实践,大致有四项基本特征:
一是企业拥有发行股票筹集资本的天然权利,只要不违背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企业能不能发行、何时发行、以什么价格发行,均应由企业和市场自主决定。
二是实行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要求企业必须向投资者披露充分和必要的投资决策信息,政府不对企业的资产质量和投资价值进行判断和“背书”,监管机构不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负责,但要对招股说明书的齐备性、一致性和可理解性负责。
三是各市场参与主体归位尽责,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中介机构承担对发行人信息披露的把关责任,投资者依据公开披露信息自行作出投资决策并自担投资风险。
四是实行宽进严管,重在事中事后监管,严惩违法违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推进注册制改革的核心在于理顺市场与政府的关系。
同时,监管部门集中精力做好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初步方案,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总的目标是,建立市场主导、责任到位、披露为本、预期明确、监管有力的股票发行上市制度。要坚持市场导向,放管结合。尊重市场规律,最大限度减少和简化行政审批,明确和稳定市场预期,强化市场内在约束,建立以市场机制为主导的新股发行制度安排。同时,加快监管转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要坚持法治导向,依法治市。健全资本市场法律体系,完善股票发行上市监管制度和投资者保护制度。要坚持披露为本,归位尽责。
建立和完善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制度安排,强化发行人对信息披露的诚信义务和法律责任,发挥中介机构的核查把关作用,引导投资者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和理性投资意识,促进发行人、中介机构、投资者等各市场主体归位尽责,卖者尽责,买者自负。
证券交易所应进一步健全完善自律规则体系,切实履行自律职责,更好适应注册制改革的各项要求。
要坚持统筹协调,加强市场顶层设计,形成共促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改革合力。要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处置机制,加强风险识别、防范和处置能力,及时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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