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中国股市问题归咎于中小投资者依然缺乏根据,依然有寻找替罪羊之嫌疑,因为笔者重新阅读了前证监会主席高西庆在接受凤凰网记者采访一文,高主席认为机构资金散户化的观点值得我们深深思考。
只要机构资金依然抱着豪赌的心态参与股市投机,那么即使大力发展机构资金把中小散户赶尽杀绝也是无济于事,到时候就是机构与机构的博弈,而不是机构与中小投资者的博弈,市场可能更加残酷。现实告诉我们,只有让机构走向成熟,改变短期豪赌行为,中国股市才会成熟,中国股市才会走出暴涨暴跌的怪圈,才有可能避免六月底的股灾再次出现。
就机构而言,笔者认为包括监管机构,投资机构和经营机构。不管是哪家机构,都要走出市场原教旨主义影响,不能够借着市场化的名义,为自己捞取商业化利益,尤其是监管机构,更要树立其科学发展观,始终遵循科学稳健发展思路,就中国市场而言,新股发行任务异常繁重,更应该注意新股扩容要有度,不能因为一时兴起,就忘乎所以,大规模扩容,让投资者出现惧怕心理,让市场很快进入冰点,从而总是出现暂停重启大跃进式扩容的怪圈。
就经营机构和投资机构而言,更不能以市场化名义为幌子,而不顾市场实际,争取自己商业利益最大化,甚至挖空心思,投机取巧,投机钻营,打打擦边球,与管理层大玩促迷藏游戏,或者干脆就是玩猫促老鼠游戏,从而危及整个资本市场的稳定运行。经营机构和投资机构应该明白,覆巢之下无完卵,你们为了一己私利,把整个资本市场搞得一塌糊涂,或者干脆酿成股灾,自己也只能跟着陪葬。
六月股灾原因尽管市场有分歧,但是不可否认过度杠杆是一个重要因素,一个是杠杆资金太过多了,就场内两融资金而言,6月18日是峰值,有2.27万亿元,场外杠杆资金则市场分歧较大,笔者取一个中位数大约也有3万亿元,其次是杠杆率过高,场内资金大约是1-3倍,场外资金则是3-10倍。两融业务杠杆投资是一种金融创新,在放大收益的同时也会成倍放大风险,但市场各方基于自己利益最大化考虑,沉浸在短期暴利的蜜缸之中,完全不顾法律法规,市场风险,无序发展,经营者完全不考虑投资者适当性原则,完全不顾市场风险原则,盲目发展,有求必应,这是一种无视长远风险的短期疯狂行为, 终于酿成惨祸。正是杠杆资金逐级爆仓,导致市场出现螺旋式暴跌,市场流动性瞬间枯竭,暴跌从此一发而不可收拾。同时也为自己造成巨大风险,融出去资金有的收不回来,导致很多P2P平台从此一厥不振,甚至最后跑路关闭。
话说回来,笔者作为一名小散,很早以前就写过一篇短文警示杠杆资金过度膨胀的风险 ,作为专家云集的券商等经营机构难道不知道其中蕴含的巨大风险,尤其是场外配资不透明,杠杆率又奇高,投资者又不具有投资经验或者是不具有相应风险承受能力,非也,他们只不过是在短期风险诱惑下的一种收益险中求,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冒险思维。他们在短期利差暴利和佣金暴利驱使下,已经把责任风险置之脑后,只管眼前红利哪管其他。
就资本市场而言,公募基金,证券公司是站在中国资本市场第一线的两个重要机构,前者是稳定股市的中坚力量,后者自营部门也是实力雄厚,是市场投资风向之一,同时担负合规交易重任,他们行为不当,必然导致巨大资本市场风险,他们不仅在牛市期间掀风作浪,就是在救市期间,也被指责为大发国难财,利用救市便利,中饱私囊,深陷漩涡的中信证券可能就是一个坏的榜样。
任何机构的市场行为都不能够以市场化的名义行无政府主义事实,置国家利益于不顾,置国家法律规章于不顾,现在他们不是法无禁忌不能做的问题,而是打擦边球的问题,是违法经营违规操作的问题。他们的行为已经极大放大了市场的风险,尤其是券商的杠杆资金问题,包括两融与场外杠杆第三方资金接入问题。虽然在两融杠杆资金问题上没有明文规定规模问题,但是作为补充,监管部门和各家券商都有一个为了防止金融风险的审慎条款,但是在利益驱使下,审慎条款形同虚设,成为了摆设。在市场对两融资金需求极度旺盛下,券商不是考虑风险,而是加大融资力度,加大净资本从而加大放贷能力,杠杆资金也就没有悬念的野蛮生长,为后市暴跌奠定了极好的基础。
杠杆资金是有资金成本的,尤其是场外杠杆资金年化成本在20%左右,加上投资者不够理性,就开始疯狂追逐市场热点,追逐中小创,导致市场一片狂欢,但狂欢之下是一股邪气。但是券商无序发展也为后市留下隐患,目前券商手上留下太多闲置资金无法融出,成为了一个沉重的负担。资金利息支出成为蚕食利润的一大凶器。
经营机构与投资机构总是与管理层大玩猫促老鼠游戏,针对杠杆资金亦是如此,管理层不止一次警示杠杆风险,而且好言相劝,甚至出言严厉警示,但市场参与者为了一己私利,不为所动,依然坚信富贵险中求,依然盲目加杠杆。结果是自己搬块砖头砸自己的脚,不仅摧毁中国股市,也摧毁中国金融市场,或者就是自毁长城,让自己蒙受巨大损失,自己砸了自己的饭碗。
不仅自营巨亏,还遭遇管理层严厉处罚,证监会对四大券商进行处罚且责令改正。其中,没收华泰证券违法所得1823.5万元,并处以5470.58万元罚款;没收海通证券违法所得2865.3万元,并处以8595.9万元罚款;没收广发证券违法所得680万元,并处以2041万元罚款;没收方正证券违法所得871万元,并处以1743万元罚款;没收浙商期货违法所得2.8万元,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和相应罚款。对其他机构处罚也是十分严厉,证监会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所述“非法经营证券业务”规定,没收恒生公司违法所得1.328亿元,恒生公司也将为此付出3.98亿元的罚款。同时,恒生公司董事长刘曙峰、总经理官晓岚也将面临警告,并分别被处以30万元的罚款。真是偷鸡不成蚀好几把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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