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新解百集团脱胎换骨的思路已非常清晰——以零售业为链入口,利用品牌的形象资源、VIP资源,链接健康、医疗、体育、文化、旅游、教育等产业,形成大服务产业链。今后,整个“新解百集团”,将变身把这些产业链有机融合在一起的“服务运营商”。
上海宝银历经六次举牌等方式获得新华百货32%股份,由此,上海宝银在去年12月的持股比例达到32%,替代持股30.94%的物美系,成为新华百货第一大股东。
这直接导致新华百货股权结构变化,此前公司谋划的定增事项被迫中止。因为如按照公司已申报的非公开发行方案实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1月21日,上海一位谙熟上市并购规则的律师对记者表示,这场斗争陷入了一个僵局。
“对于上海宝银来说,增持将会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减持又不符合锁定期的要求;对于物美系来说,增持同样会遇到这个问题,而且面临大股东位置争夺的时刻,肯定不会选择减持。”上述律师认为,后期可能出现的情况是,双方找到自己的盟友,通过形成一致行动人关系来增强自己的表决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规定,公司总股本低于4亿股,社会公众股东持有的股份如果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总股本的25%,公司将退市。
在此情况下,上海宝银还表示,不排除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以“要约收购”等方式继续增持新华百货的股份。这促使新华百货董事会发出“警示”,上海宝银如果继续要约收购,新华百货同样会触及前述“关于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规定。
因为如果崔军要带领上海宝银要约收购,意味着要约收购的预定收购比例不得低于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如此一来,崔军的持股比例将攀升至37%,会导致新华百货(总股本低于4亿股)的社会公众持股比例低于25%,促使新华百货不具备上市条件。
“上海宝银以要约方式收购新华百货股份不是以新华百货退市为目的。”上海宝银方面随后通过公告回复说,在新华百货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形下,上海宝银不会以要约方式收购新华百货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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