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正是一年一度的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季节,在高送转公司股票受到市场炒作的同时,一批高分红公司同样受到舆论的关注。分红金额最多的非工商银行莫属,分红总额达到831.48亿元。面对一批蓝筹公司丰厚的分红方案,那些一毛不拔的“铁公鸡”以及“只拔一毛”甚至“拔不出一毛”的“微积分”公司难免要相形见绌了。投资要讲究回报,上市公司也需要有回报股东的意识。因此,面对一年一度的利润分配季节,上市公司对投资者“一毛不拔”甚至“拔不出一毛”,这当然是一个问题。
实际上,这样的公司在整个上市公司中所占的比例并不低,甚至包括那些高送转公司,在现金分红问题上同样非常吝啬,这些公司只不过是用高送转来掩盖自己在现金分红上的“铁公鸡”形象。
而之所以会出现这样一些不分红或“微分红”的“铁公鸡”公司,究其原因,不外乎两点。一是“无红可分”。一方面上市公司本来就是亏损或者只是微利,这样的公司自然无红可分;另一方面上市公司虽然是盈利的,但公司的利润是“做”出来的,没有相应的资金流,同样也就无红可分。
二是上市公司回报股东的意识淡薄。上市公司有钱也不分配。尤其是目前上市公司的再融资制度并没有与上市公司分红挂钩,这就使得上市公司不分红更加有恃无恐。毕竟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哪怕不分红,甚至是业绩亏损,公司都可以通过定向增发来实施再融资,如此一来,上市公司就更加缺少现金分红的动力。
而上述两条原因归根到底都涉及到股市制度建设上的问题。一是有太多的垃圾公司充斥股市,使股市缺少必要的投资价值。二是再融资制度与退市制度不完善的问题。比如将垃圾公司及时退市,甚至规定连续三年不分红或三年分红不达标的公司可强制退市,以及规定不分红的公司不能再融资(包括定增),那么,上市公司不分红的现象就可以大幅减少了。
那么,是不是上市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就没有问题了呢?当然不是如此。在上市公司红利分与不分的问题上,分显然要优于不分。因为分红至少可以增加上市公司回报股东的意识,至少可以抑制上市公司利润造假,同时也增加了市场的资金供应量。但现金分红所面临的问题同样值得关注。
首先是面对现金分红,二级市场投资者“无所得”甚至“有所失”。一方面是现金分红的“除息”处理,让投资者面对现金分红变得并无所得。另一方面是红利税的征收,让投资者因为现金分红而“有所失”,并且上市公司分红金额越多,投资者损失越大。红利税征收的不合理,让现金分红失去了回报投资者的意义,红利税的存在是对价值投资的一种扭曲。
其次,现金分红凸现了A股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不合理以及公众投资者与原始股东之间利益的严重失衡。比如以分红最多的工商银行为例,其2015年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2.333元(含税),该行总股本为3564亿股,总计分红831.48亿元。而在这831.48亿元中,作为前两大股东的汇金及财政部就共计拿走了576.30亿元,占红利总额的69.31%,即两大国有股东拿走了工行最大部分的分红。
并且,按工行A股发行价3.12元/股计算,按照工行的分红预案,A股公众股东的收益率为7.37%,而两大股东最初的持股成本是按1元的股票面值确定,依此计算的分红收益率高达23.33%。两大股东的收益率远远高于公众股东,是公众股东的3.12倍。而这个问题在其他高价发行的A股中显得更加突出。
现金分红之所以也会出现上述问题,除了红利税的征收不合理需要去除之外,同样与A股市场的制度设计有关。一方面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大量持股,且持股成本极其低廉,另一方面是公众股股东持股量很少,且都是以较高的发行价格甚至是超高的发行价格发行。如此一来,付出巨大成本的公众投资者在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就只能占据劣势地位,这也进一步凸现了现金分红带给投资者的不公平。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