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发布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含铬皮革碎料终豁免
近日,国家环保部正式发布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新版名录中明确了将用于生产皮件、再生革或静电植绒的含铬皮革废碎料列入豁免管理清单,其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该名录于2016年8月1日起实施。
新版名录的一大特点是在总结现有标准和特定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研究的基础上,新增了《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列入豁免管理清单的废物共16种/类,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
长久以来,由于含铬皮革废碎料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尽管标注以“*”(即所列此类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确有充分证据证明,所产生的废物不具有危险特性的,该特定废物可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大多数地区要求企业必须将其视为危险废物进行处置,极大程度地切断了资源化利用的渠道。为此,中国皮革协会组织行业专家学者、企业技术骨干,自2013年起经多方调研、检测、结合国内外实情,认定含铬皮革碎料不具备危险废物特性,并形成书面意见及调研报告正式向环保部反应行业诉求。历经四载,在全行业同仁的不懈努力与持续跟进下,环保部采纳了行业建议,将其纳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范围,含铬皮革废碎料在新版名录中终得豁免,从而标志着含铬皮革废碎料资源化利用新时代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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